各位溫拿魯蛇小妹大家安安 大家好
今天想來問個法盲的掛
大家應該知道法律規都是立委在制定的
而法規往往是經過政黨打架吐口水所協商修改而成的四不像
而有些立委跟財團還是黑道有多少勾結大家應該也略知一二
總之政治是很黑的
而法官只能適用這些立委訂出來的奇怪法規
造成一些很奇怪的判決結果
當然也是有正常的法規
但是當判決結果不合法盲的法感情
法盲們又會說法官是恐龍
法盲不會看法律條文
不會讀立法理由
純粹以自己的心證去檢視法官的判決
只會看到法官是恐龍
看不到有時候前面的立委才是真恐龍
我們國家的法學教育是不是要再加強?
有沒有法盲的八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