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NOWnews
2.完整新聞標題:
少年冷血弒母 律師;無法判死還可能繼承母親遺產
3.完整新聞內文:
新北市16歲向姓少年因向生母親索討新台幣6萬元不成,竟夥同好友李姓少年痛下毒手,
殺害疼愛他的母親,社會一片撻伐,大批網友也痛斥向男毫無人性,要求法官重判。不過
,看在專業律師的眼裡,向姓少年被判死刑或無期徒刑的機率不高,因為他未成年,最多
被判20年有期徒刑,若服刑期間表現良好,還可在服刑達3分之1後獲得假釋。
據《自由時報》報導,律師鄧敏雄認為,該案犯行雖是「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依法
只有無期徒刑或死刑兩個選項,但因嫌犯尚未成年,依《刑法》第63條,不得判處死刑或
無期徒刑。
律師周武榮表示,向姓少年手段兇殘,但未來頂多被判20年有期徒刑,且若獄中表現良好
,服刑達3分之1就可假釋。他說,根據《刑法》第63條,未滿18歲及已滿80歲的犯罪者,
不得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這是法律上明確的一條線,沒有協商空間,即使明天就是犯人
的18歲生日,今天犯案仍符合減刑條件。
周武榮進一步表示,若依現行法律,向姓少年的母親名下有財產,弒母後仍可能得以繼承
,非常不合理。目前行政院已在《民法》增列「防不孝條款」,規定在「蓄意殺害或重傷
害被繼承人者」等情形下不得繼承,但本條款尚未經立法院審議通過,他建議相關單位應
盡快完成修法,填補法律漏洞。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nownews.com/n/2016/05/25/2111894
5.備註:
成年人殺人有事 未成年就沒事 五樓你說合理嗎
作者:
sorrywow (snoop dogg)
2016-05-25 11:18:00可惜我現在長大了 囧
作者:
op111925 (胖å)
2016-05-25 11:18:00難怪黑道這麼認真在吸收青少年
作者:
truffaut (Bon Vivant)
2016-05-25 11:19:00所以黑道都知道青少年犯罪率高又輕罰
作者:
Miule (Miule)
2016-05-25 11:19:00早該拔掉尊親屬殺的條文了
作者:
AWinker (文山大野菊)
2016-05-25 11:19:00真棒 果然是殺一個人沒事的鬼島
作者:
syldsk (Iluvia)
2016-05-25 11:19:00立委在問經濟提升方案,沒空!
作者:
pounil (IOU)
2016-05-25 11:19:00毫無悔意耶
作者:
cul287 (希悠)
2016-05-25 11:19:00未成年阿 除非怒修法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6-05-25 11:20:00還好他只有一個媽媽 殺完就沒事惹
作者: scatology (scatology) 2016-05-25 11:20:00
就未成年阿 法律不修就是這樣 超爽
作者:
bill0205 (善良的小孩沒人愛)
2016-05-25 11:20:00該改的是法律阿 現在這樣不判死真的很...
作者:
hogu134 (可愛的表情^^)
2016-05-25 11:20:006年左右就出來 而且還變更大尾咧-.-
作者: moeliliacg (moeliliacg) 2016-05-25 11:20:00
該修法降低刑法成年年齡了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6-05-25 11:21:00以前不是有啥小血手不得繼承的 什麼時候改的阿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6-05-25 11:21:00繼承個屁 這樣早就喪失繼承權了
作者:
gidapops (你今天兄弟了沒)
2016-05-25 11:21:00立刻修法啊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6-05-25 11:21:00快得話 不到30歲又是條好漢 給年輕人活路是對的
作者:
orfan (MISANTHROPE)
2016-05-25 11:21:00大人可以判死的都不會死了 怎麼可能會把死刑下修...
作者: qoosky 2016-05-25 11:21:00
如果在學校功課好 說不定會像那位某法官 輕判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6-05-25 11:22:00快點去練歌啦 23歲出來剛好去選秀節目
作者:
qooisgood (ä¸å‘Šè¨´ä½ )
2016-05-25 11:22:00法律規定就是必須減輕 不爽去修法啊
作者:
ascii (城裡的月光)
2016-05-25 11:22:00重形犯乾脆發配南沙群島自生自滅就好了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6-05-25 11:22:00不然民法1145條是怎樣
作者:
zipizza ( )
2016-05-25 11:22:00未成年吃了無敵星星
結果20幾歲就可以出來趴趴走 還繼承遺產都不用再要了
作者:
COOLTARO (魯到你會怕)
2016-05-25 11:23:00根本黑道的選秀徵才活動啊
作者:
cul287 (希悠)
2016-05-25 11:23:00所以詐騙集團最愛未成年的車手了
作者:
usebbs (ptt)
2016-05-25 11:23:00這件跟之前屏東少女夥同男友殺死性侵自己的父親狀況不同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6-05-25 11:23:00而且1145一項一款還不能寬宥的
作者: jpwd (jpwd) 2016-05-25 11:24:00
未成年該加重其刑,以懲效由。
作者:
deltawai (deltawai)
2016-05-25 11:24:00現在修法是有個屌用 從新從輕啦 低能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6-05-25 11:24:00這律師資格是用雞腿換的? 還能繼承遺產?? 民法1145寫假?
作者:
funkD (放å¯)
2016-05-25 11:24:00看幾年後出來會不會有另一個受害者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6-05-25 11:25:00未成年好棒阿 大家都來不及把握這時間去犯案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6-05-25 11:25:00欸我真的有考慮致電律師公會了 這種亂講話的能不除名嗎?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6-05-25 11:26:00這人律師考試有沒有作弊阿
作者: MacOSX10 2016-05-25 11:26:00
快把刑法63條刪掉吧 哪個腦殘立的法啊
作者:
laogiby (中肯伯)
2016-05-25 11:26:00好爽 台灣就是要趁16歲多殺一點人 反正幾年後就出來惹
作者: lovejamwu (阿發我愛你!!!) 2016-05-25 11:26:00
出來應該大尾了,連老媽都殺了
作者: asdf70044 (A7) 2016-05-25 11:26:00
不然黑道幹嘛都專吸收未成年
作者:
perry429 (千千萬萬個信襄)
2016-05-25 11:26:00不能接受可以假釋
作者:
andytaso (Taiwan ATM-ANDY)
2016-05-25 11:26:00在鬼島 成年人殺人是沒事的 而且殺2,3個更是沒事喔?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6-05-25 11:26:00未成年真的不應該極刑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6-05-25 11:26:00律師考試剛好沒考到這條不行膩
1145是要有致死之"故意" 有沒有可能凹成是過失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6-05-25 11:27:00搞不好判成重傷害致死XD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6-05-25 11:28:00那是另一件事情 不管是新舊法因過失造成的應該都不會拔掉繼承權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6-05-25 11:28:00拜託 人家未成年耶 智慮不足 很合邏輯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6-05-25 11:29:00重傷致死還不是致死
作者: findpremium (FINDMAN) 2016-05-25 11:29:00
也要修法18歲以下殺人處死刑啊現在小孩壞跟什麼ㄧ樣
作者: ircy (RRR) 2016-05-25 11:29:00
這還要律師說喔 鄉民都知道的事情
作者:
andytaso (Taiwan ATM-ANDY)
2016-05-25 11:30:00以鬼島法官素質 搞不好用過失殺人咧
作者:
genesiss (無法忘記的回憶)
2016-05-25 11:30:00犯罪要在成年前阿 應該把刑法年齡下修吧
拜託 就算以殺人為前提 民法1145第一項第一款一樣能用這沙小律師啊?????
作者: kenro 2016-05-25 11:30:00
真的沒天理 太可惡了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6-05-25 11:30:00看到過失殺人就知道是個法盲
作者: wwvvkai (We do not sow) 2016-05-25 11:31:00
溫馨
1/3假釋是馬19當法務部長時訂的,後來應該改回1/2才能
作者:
aqzzz (Uranus)
2016-05-25 11:32:00…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6-05-25 11:32:00拿刀往他媽喉嚨割下去 你告訴我這哪邊來的過失?賣鬧阿
作者:
archon (內湖流川楓)
2016-05-25 11:32:00就算成年了,在台灣殺一兩個媽媽不會死刑,頂多無期徒刑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16-05-25 11:32:00哪來的律師,民法該當掉了
作者:
ccjj8 (ccjj8)
2016-05-25 11:32:00請廢除刑法63條
作者: drigo 2016-05-25 11:34:00
未成年就是無敵, 不然一堆黑道幹嘛愛找起逃囝仔
作者:
andytaso (Taiwan ATM-ANDY)
2016-05-25 11:36:00釣出一堆法匠 鬼島法官判過失殺人你也拿它沒折
作者:
siaojing (自肥只有自胖而已)
2016-05-25 11:36:00法盲又來鬧了,刑63可不是台灣自創,國際間都是這樣的立法,保障未成年人,只有台灣法盲自以為自己最聰明腦袋最先進呵呵到哪來的自信
作者:
insominia (摸éšåŠ©ç†)
2016-05-25 11:37:00未成年人不能處死干鬼島啥事-_-"
作者:
kensues (老子馬來西亞人)
2016-05-25 11:37:00;????
作者:
andytaso (Taiwan ATM-ANDY)
2016-05-25 11:37:00難怪在鬼島殺人都沒事 柯柯 過失殺人 小事小事~
事實就是這樣呀,不然幹嘛出事時都叫少年的去扛,未成
作者:
rattenn (rattenn)
2016-05-25 11:38:00怎麼可能,會排除繼承吧?
國際上有種做法可以參考看看,未成年犯極惡之罪,可以
作者:
andytaso (Taiwan ATM-ANDY)
2016-05-25 11:39:00各位法匠別費唇舌了 事實是進去個幾年就又出來自由活動
作者:
jardon (綜合水果汁武士)
2016-05-25 11:41:00無敵條款
作者:
hw1 (hw1)
2016-05-25 11:41:00要進入大弒親時代了
作者:
hdjj (hdjj)
2016-05-25 11:41:00所以黑社會最愛吸收青少年,多好用啊
作者:
poppipe (poppipe)
2016-05-25 11:42:00法律終究是人定出來的 看要不要改而已
作者:
cul287 (希悠)
2016-05-25 11:42:00我總覺得PD又看這篇顆顆笑了
作者:
cchch (GY)
2016-05-25 11:43:00關1/3......是殺小
刑法是台灣從別國複製來的 硬要講幾乎全世界都是未成年
作者:
Joeng (癡情對誰不心傷)
2016-05-25 11:43:00這種廢物以後關出來也是廢物
作者:
jiaching (周末要好好玩了)
2016-05-25 11:44:00殺人要在未成年時執行 觀念正確
作者:
iam0718 (999)
2016-05-25 11:46:00溫馨
作者:
corona (可樂娜~娜姐)
2016-05-25 11:47:00應該是說 誰把63-2修掉的 幹
作者:
fish5123 (台灣的小朋友真的很棒)
2016-05-25 11:47:00請看兒童犯罪之始:惡種就會知道小孩其實比你想的可怕…
作者:
jo66 (唱歌土撥鼠)
2016-05-25 11:48:00所以要在18歲前殺光有可能繼承的人~~
作者:
andytaso (Taiwan ATM-ANDY)
2016-05-25 11:48:00這種進去怎會夠受 裡面人都怕死了 搞不好變超大尾
作者:
andytaso (Taiwan ATM-ANDY)
2016-05-25 11:49:00看看鄭捷這種一進去 獄友都夏到閃尿不敢睡了 還夠他受咧
台媒好像一直想營造台灣犯罪超爽的氛圍 嫌台灣不夠亂?
能不能判死我不知道,但民法有規定弒親不得繼承遺產y
作者:
andytaso (Taiwan ATM-ANDY)
2016-05-25 11:50:00鬼島是犯罪天堂是事實 現姦慾不夠用還要放人出來工作咧
作者:
CowBLay (靠C咧~)
2016-05-25 11:53:001145都不知道可以用還能當律師喔
應該降到16歲, 古代16歲就算成年了; 16歲生理發育基本完成, 已有獨立思考與行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