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就是喜歡寫一堆有的沒有的例外條款
所有賣東西都應該要繳稅 管你在網路 攤販
至於房租這種東西
通常要看情況
如果你只有一兩間自用宅租人
你可以不要繳稅
如果你有十幾間套房租人
真的要看有沒有人去檢舉
至於店面租人要逃稅
非常困難的
比較有規模的商家很難規避這件事情
而且店面持有者 也會怕被桶
重點是國稅局都有資料的
住家可以說自住 給親戚住 店面除非你自己開店
如果你自己開店他會要求你交出相關的登記 證明這件事情
所以 好的店面很難不繳稅的
為何我知道
因為國稅局還會跟我說 你租給別人的租金太便宜
※ 引述《tagso (白菜一斤多少錢?)》之銘言:
: 台灣的稅本來就很怪異
: 從薪水族課重稅出來
: 然後放過網路賣東西的大戶 放過攤販 甚至連店家都不要一致開發票課5%營業稅
: 最後連房租這種很容易課稅的東西
: 也全部放過
: 如果政府單單管好房租所得課稅
: 稅收就會非常常可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