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 阿嬤沒走斑馬線被撞 運將拘役50日
3.完整新聞內文:
林老婦人去年1月5日清晨7點從台北市民權西路、蘭州街口過街,未走斑馬線,遭姚姓計
程車司機撞上,老婦人右閉鎖性股骨粗隆間、左脛骨上端閉鎖性骨折。士林地方法院認為
老婦人「不在劃設之人行道通行」是車禍主因,而姚未注意車前狀況疏忽是次因,依過失
傷害罪處姚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
姚姓司機(27歲)表示,當天早上他從民權西路西往東方向行駛,要左轉蘭州街,1名婦人
從路口東北方欲穿越至西南方,左前車頭撞到了她,他連忙報警自首。
林老婦人骨折至今未痊癒,仍需拐杖或輪椅輔行,生活需人照顧,但法院認定未達重傷害
程度。
法官認為姚案發後停留現場並報警自首,有意願與老婦人和解但金額未達共識,衡量車禍
原因和姚的生活狀況、智識程度後,處他拘役50日,並諭知易科罰金折算標準,希望他往
後能注意。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udn.com/news/story/2/1755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