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以為4小時好像賺到,慣老闆想到反正一定要付4小時加班費,以後乾脆假日加班都叫你做滿4小時,提早做完也不准走。
週末頭2小時加班倍率1.33也很好笑,慣老闆會乾脆把平日加班第3小時開始1.66的時數搬到週六叫你加班,還正好摳史盪。
行政院版的加班費看起來很多,但在高度需求勞力的行業,員工汰換率也高,慣老闆直接砍新人底薪去支應加班費,修法前徵人廣告掛含加班費保證3萬,修法後104也還是3萬死豬價,勞工根本不會因修法得到好處,反而喪失七天國定假日。
※ 引述《COCOCCC (COCOCCC)》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蘋果
: 2.完整新聞標題:
: 加班1小時算4小時薪水 大老嗆「哪來的法律」
: 3.完整新聞內文:
: 2016年06月29日07:19
: 為落實周休二日,勞動部擬修《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每周將有一例假日、一休息日
: ,僱主若徵得勞工同意,可要求在休息日上班,但要加發工資,至少要發給4小時,此
: 「以價制量條款」工商協進會理事長林伯豐表示,實在無法接受,「等於把企業逼到
: 牆角」,企業如果撐不下去,不是歇業就是外移。
: 《蘋果日報》報導,林伯豐強調目前仍無意重啟勞資協商,因之前與政府談好的條件一
: 再被推翻,「就算大企業規模可縮小,但你叫中小企業怎麼活?」台灣商業聯合總會理
: 事長張平沼也說,加班1小時算4小時薪水,這是哪來的法律?是叫所有企業都不要加班
: 嗎?台灣已沒競爭力了,那些官員不了解實務,有些訂單是有時效性的,做不出來,以
: 後就接不到單了。(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629/896580/
: 5.備註:
: 政府繼續騙,資方繼續秀下限
: 是說林董到底可不可以解釋一下男人怎麼請產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