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ukicolo (雲端的白日夢)
2016-06-30 13:05:32草案增訂休息日出勤工資計算標準,休息日出勤工資,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
額另給予1又1/3以上,第3小時起另給予1又2/3以上。工作4小時內,以4小時計;超過4小
時至8小時,以8小時計算;超過8小時至12小時以內者,以12小時計。
草案並增訂,在未損及勞工休假權益的前提下,將國定假日回歸內政部主管機關有關規範
辦理,讓休假日達成全國一致標準。
如果根據內文~這樣表示可以每次加班都上0800-1610然後開12hr的加班嗎
呵呵~希望資方說到做到
假都砍了,哪來的不損及休假權益~真是請鬼拿藥
一例一休=砍七天+送合法周休一日(砍52天,沒加班費
作者: lin821 2016-06-30 13:07:00
一樓每篇都貼同樣的阿
作者: citywind (~~~~~~鯰魚~~~~~~) 2016-06-30 13:08:00
最後就是資方有資方的玩法
作者:
ABA0525 (小火柴)
2016-06-30 13:08:001樓 沒說錯啊 就是合法週休1日跟無加班費啊
作者:
brhiro (啾啾啾)
2016-06-30 13:10:00一樓是哪裡有說錯…你領到2.6的加班費再來說啊
作者:
ABA0525 (小火柴)
2016-06-30 13:10:00看看郭董就知道了 有加班費。再騙跟帶風向啊
作者:
ABA0525 (小火柴)
2016-06-30 13:11:00我們高雄 沒加班費這種拉 垃圾ddp
作者:
twpost (我的偏見)
2016-06-30 13:11:00現在法令就是週休一日.
現在就1例還一堆人周休2日,門檻提高會變1日,合邏輯?
現行法規就是一例0休 你有周休二日是福利好嗎拜託你去看看各公司人力銀行福利項目通常就會寫個周休二日 這是福利 不是規定的說真的一例一休領不到 那兩例他一樣不會給你領啦搞不懂那些被帶風向的是智商低落還是根本kmt黨工一堆腦b 被害妄想症 以為一例一休禮拜六就會被叫去會要你禮拜六上班 現在法規每周1例就會要你去了啦還等到1例1休才叫你去加班嗎
作者:
RVDmania (Heavy Gauge)
2016-06-30 13:31:00樓上你上過班沒有? 看你發言很好笑欸
作者: lastevil (流雲) 2016-06-30 13:31:00
看不懂啊,所以休息日加班是另給 時薪x1. 33,還是時薪x2. 33?
作者: nec0229 (山風) 2016-06-30 13:35:00
有人貪得無厭,有人見縫插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