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們來看看
全台灣唯一有在做事個勞動局
http://bola.gov.taipei/ct.asp?xItem=94627869&ctNode=76327&mp=116003
105年6月違法家數 143 家
105年5月違法家數 252 家
105年4月違法家數 152 家
105年3月違法家數 223 家
105年2月違法家數 315 家
105年1月違法家數 260 家
證明什麼??
遏止違法加班 賴香伶:應提高罰則為9萬至45萬元
http://www.nownews.com/n/2016/06/30/2140256
勞動檢查實務來看,現有勞基法對於違法超時加班的罰則僅處罰2萬至30萬元,罰則過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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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有效遏止違法超時加班亂象
這事情,你知道,我知道,獨眼龍也知道
就只有號稱永遠站在勞工這邊的民X黨不知道
增加罰則達到 遏止效用 才是唯一正解!
不然只是徒增勞務 擾民傷財 勞工依樣苦哈哈
: ※ 引述《sinon0123 (cc)》之銘言:
: : 你就把罰則從2-30萬提高到老闆會怕的標準就好啦
: : 弄一堆人
: : 就算去查也只是重罰兩萬
: : 根本沒用
: : 只是浪費納稅錢請人
: : 自己勞動部長都說是要讓加班費能正常發
: : 為啥這麼簡單的罰則提高
: : 要繞一大圈 花一堆錢 請一堆人 然後重罰兩萬
: 開放勞檢個體戶 通過勞檢員考試
: 個人或團體就可以勞檢賺獎金
: 免花政府錢 又促進就業率 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