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勞動部FB:「例假日」跟「休息日」差別在哪

作者: COCOCCC (COCOCCC)   2016-07-05 11:39:58
※ 引述《tw689 (台灣689)》之銘言:
: https://www.facebook.com/mol.labor/posts/1111014235622530
: 勞動部新增了 3 張相片。
: 勞基法修法後,「例假日」跟「休息日」差別在哪裡?(圖1)
: ▶例假日:出勤違法,除非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
先不要彈休息日那個很可能看得到吃不到的"加班費"
民進黨諸公一直在強調例假日不能出勤,不然就會違法,老闆好委屈員工好可憐
都不能賺加班費
問題是例假日被凹加班是很少見的現象嗎?
不是阿,一堆人被凹加班然後補休加班費都沒拿到
那請問原本的法律都沒確實執行維護了,再上一個號稱對勞工超棒的2.0版有屁用?
最可笑的就是徐國勇"罰則可以以後再說"這種話還講的出口
平常正氣領然講怎麼處理黨產,但講到勞工問題的時候那嘴臉和藍營立委議員沒兩樣, 科
然後資動部要落實勞檢的做法是把勞檢員從700增加到1000人(媒體一直誤導說會直接增加1000)
然後設個專線要員工檢舉
這樣問題不就又回到原點
大企業重罰兩萬不痛不癢? 小公司沒人敢檢舉因為檢舉完有很大的機會被處理掉
偉哉林內閣,偉哉和勞工站再一起的民進黨
: ▶休息日:保留勞資間彈性。經勞工同意可出勤工作,工資按比例加發
: 「休息日」出勤,加班費怎麼給?(圖2)
: ▶前2小時另再加給1又1/3以上;第3小時起,另再加給1又2/3以上。
: ▶加班4小時以內者,以4小時計;超過4小時至8小時以內者,以8小時計
: 「休息日」加班會不會造成勞工過勞?(圖3)
: ▶休息日出勤的工作時數計入每月加班工時上限46小時。
: ▶例如:本月的加班時數已達46小時,則接下來的平常日跟休息日都不能加班。
作者: lolic (lolic)   2016-07-05 11:41:00
你懂個屁 南部這樣搞還不是被當作幸福城市 現在就是要推廣
作者: ererer   2016-07-05 11:41:00
我們小老百姓,註定被官欺負
作者: Ashuya (亞修雅)   2016-07-05 11:41:00
對他們來說 85%=勞工 15%=奴工 奴工不適用勞基法 懂?
作者: hillku (いつでも微笑みを)   2016-07-05 11:41:00
重罰兩萬之後 有要補加班費給勞工嗎?
作者: dslite (呼呼)   2016-07-05 11:42:00
改兩例不也是加班費補休都拿不到?
作者: momotaloson (桃太郎)   2016-07-05 11:43:00
難道有人認為修法有一步到位的嗎?特別是需要花費心思處理、商討的項目。
作者: smallb (老逼)   2016-07-05 11:43:00
照你說法,改兩例也沒用阿
作者: ererer   2016-07-05 11:44:00
改二例就算簽自願加班,老闆要給薪和給假
作者: momotaloson (桃太郎)   2016-07-05 11:44:00
為什麼要花這麼多時間氣憤,而不好好思考一下呢?
作者: c41231717   2016-07-05 11:45:00
都不要改 維持現狀呀 週40 加七天假都回來啦~
作者: pippen456 (pippen456)   2016-07-05 11:45:00
所以維持現狀沒週休二日,kmt最棒棒?
作者: m21423 (WSH)   2016-07-05 11:45:00
現行就週休二日+七天了
作者: Ashuya (亞修雅)   2016-07-05 11:46:00
修不修不是首要,首要應該是如何確實落實並完善勞檢制度吧
作者: c41231717   2016-07-05 11:47:00
現狀單週40耶... 除非你們公司變形工時噓的人有沒有上班啊? 還是在dpp上班
作者: playoff0113 (PlayOff)   2016-07-05 11:48:00
明知有問題的東西不修,然後再那邊說不能一步到位?
作者: c41231717   2016-07-05 11:48:00
每週休要給你加班費呦 沒領到就測試勞檢有沒有感
作者: summersky20 (科科)   2016-07-05 11:48:00
落實勞檢比較實際
作者: liyard (Undefined)   2016-07-05 11:49:00
維持現狀至少有七天 對很多人來說還比改了好吧
作者: simata (gogogo)   2016-07-05 11:50:00
維持現法..周40+7天..若要改就要愈改愈好才可以
作者: rainin   2016-07-05 11:50:00
七天彈性假不準動
作者: liyard (Undefined)   2016-07-05 11:50:00
修法無法一步到位 可以請先把簡報的"週休二日"拿掉嗎?
作者: Ashuya (亞修雅)   2016-07-05 11:51:00
至少要把勞檢做到像日本國稅局查稅那種等級
作者: blackhammer (黑麻)   2016-07-05 11:51:00
民進黨再搞勞工的假試看看,萬年都不投你們了,順便幫你們跟家人宣傳
作者: simata (gogogo)   2016-07-05 11:52:00
台灣現狀至少也7成周休二日..噓的黨工別秀下限
作者: c41231717   2016-07-05 11:52:00
首先新聞要先播 因為現在都被封鎖了勞工新聞少之又少
作者: signm (sin)   2016-07-05 11:58:00
http://imgur.com/c1g4quK 這就是差別
作者: scyycs6 (克勞德)   2016-07-05 11:59:00
現在是40砍7 要嘛84有7 要嘛40砍7 從來沒有40又有7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