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更生人工作權 政院修法放寬計程車駕駛資格
為了更生人的工作權,行政院會今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未來若犯
《懲治走私條例》,經執行完畢逾五年,或緩刑期滿未經撤銷緩刑者,可執業駕駛計程車
,但須靠行受雇於計程車客運業。
為維護計程車乘客安全,依現行規定只要曾犯故意殺人、強盜、搶劫、搶奪、恐嚇取財、
擄人勒贖、《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槍報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懲治走私條
例》或《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者,經判刑確定,或曾依《檢肅流氓條例》裁定應為交付
感訓確定者,不得辦理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
不過,司法院第584號解釋及監察員調查意見指名,限制計程車駕駛人選擇職業之自由要
適時檢討,所以放寬犯懲治走私條例者的規定。
此外,依據現行規定,計程車駕駛人犯竊盜、詐欺、贓物、妨害自由或刑法230 條至236
條各罪之一者,一審法院判決有期徒刑,就吊扣執業登記證,經法院判決有期徒刑以上者
,廢止其執業登記並吊銷駕照。但修法後,計程車駕駛人犯竊盜、詐欺、贓物、妨害自由
或185-3條、230條、235條各罪者,不會吊銷駕照,僅3年內不得辦理執業登記。(陳郁仁/
台北報導)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60707/902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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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計程車司機的駕駛資格應該更嚴格一點
可以不要嗎 其他行業就算了 計程車司機裡敗類一堆還找更生人?
作者:
NTULioner (LionsHeart)
2016-07-08 11:15:00妨害自由可以放寬喔
作者:
pulesiya (hahaha)
2016-07-08 11:15:00沒人敢搭 這樣會害死其他一般駕駛吧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6-07-08 11:15:00恐怖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6-07-08 11:16:00是可以看情形~
作者:
zp01 (zp01)
2016-07-08 11:17:0085趴:大多數的人都贊成有前科的人當計程車司機
作者:
qmei (活在當下)
2016-07-08 11:17:00...
作者:
hata5566 (偶肥乃惹~~~)
2016-07-08 11:18:00民進黨腦袋在想啥??遺忘了彭婉如??你要保障更生人工作權 有本事叫華航續用之前謊報空少
作者:
ae86936 (龜山之光)
2016-07-08 11:20:00沒差,反正早就在開Uber了
作者:
magi3Q (我ä¸è¦å›°é›£æŠŠæˆ‘馬åŠä¸‰)
2016-07-08 11:22:00爛
作者: mayjasty (F1達人) 2016-07-08 11:24:00
路怒族的駕駛會更多
作者: AlanShore (AlanShore) 2016-07-08 11:30:00
民進黨請這些人去當黨工不就好了
DPP這麼關心更生人 何不把他們送去政府機關當公職
作者:
ABA0525 (小火柴)
2016-07-08 11:35:00當然黑龍保護黑道 當然也要挺自己人
作者: nfhlve (@@@) 2016-07-08 11:42:00
記程車一堆了 還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