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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凌晨撬門被逮 法官:尚未偷無罪
彰化縣王姓男子於今年3月某日凌晨,鬼鬼祟祟蒙著臉到洪姓友人家後門,先持刀撬開鐵
捲門遙控器,接著想撬開鋁門鎖時被洪男發現;洪男嚇得趕緊報警,警方趕到,逮捕還在
撬門的王男。檢方依加重竊盜罪起訴,但法官審理時認為,王男未開始行竊就遭警方逮捕
,判決王男無罪。
判決書指出,王男(40歲)於3月21日凌晨,獨自開車前往大城鄉的洪姓友人家後方,他
徒步越過農田走到後門,發現洗手台上有一把菜刀,拿起菜刀把鐵捲門的遙控器鐵盒撬開
;當時洪男聽到聲響,觀看監視器發現王男正在撬門,隨即報警,警方火速抵達,將還在
門外的王男逮捕。
王男坦承撬門等行為,但否認竊盜,還辯稱當晚吃了安眠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並沒
有要偷東西。
法官審理後表示,王男雖有竊盜犯意,也有攜帶凶器,但未著手竊盜行為,基於「罪證有
疑、利於被告」之證據法則,加重竊盜未遂無法成立,判決王男無罪。本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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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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