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工約女童嘿咻 常給避孕藥 判囚9年
(更新:新增網友意見、新增動新聞)
4年前在北部一所國小擔任志工的葉姓已婚男子,藉由關懷進而與一名小五女童在校內圖
書館嘿咻,之後維持長達3年的不倫關係,期間葉男還拿避孕藥給少女吃,案發後認罪允
賠100萬元卻沒錢付,一、二審均依30個與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合併判刑9年,最高法院今
駁回葉男上訴,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葉男(40多歲)在2012年2、3月間,不時關懷一名11歲、家境特殊的小五女童
,某天放學後2人相約校內圖書館碰面,躲在角落用書櫃遮掩門外視線,在地板上嘿咻,
之後2人多次在校內倉庫、葉男住處等地點發生關係。
女方升國中後,仍經常回母校跟葉男幽會。去年2月13日、西洋情人節前一天,已是少女
的她,跟一名國二男同學透露此事,男同學通報師長揭發。葉男承認跟少女日久生情並有
親密行為,但辯稱第一次僅磨蹭。少女一審出庭篤定說第一次就有實際性關係,並指葉男
常拿避孕藥給她吃。
法官斥葉男明知少女身心尚未發展健全,性觀念還不成熟,且允諾賠償100多萬元遲未支
付,一審依30個與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將葉男合併判刑9年。
葉男上訴承認第一次跟少女幽會確有性交,但他沒錢賠償,希望輕判,檢方則請求加重改
判,二審指葉男犯行影響少女身心健康與人格發展甚鉅但認錯,確因經濟狀況不佳而未能
依約賠償,據此駁回雙方上訴,最高院今維持二審判決定讞。(黃哲民/台北報導)
========== 網友意見 =========
多數網友留言氣憤表示「這種人渣應該判宮刑」、「這種專挑小女生性侵的人渣,事後又
只想逃避刑責」、「連小學生都不放過 才9年」、「性吃侵未成年少女或少男、不管願不
願意都是殘害國家幼苗、均判死刑、為有如此小孩才能安心的成長」、「畜生!」
出版時間 12:56
更新時間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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