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是改名稱還是一堆人照買不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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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內容片段如下:
本作業指引相關名詞定義如下:
(一) 醬油製品之相關食品業者:係指從事醬油相關製品( 如醬
油、醬油膏等)之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
販賣之業者。
(二) 釀造醬油: 以大豆、脫脂大豆、黑豆等植物性蛋白質及( 或)
小麥、米等穀類,經蒸煮、培養麴菌製成醬油麴、加入食
鹽( 食鹽水) 使其發酵及熟成, 並添加食鹽、糖類、酒精、
調味料或防腐劑等製成之產品。
(三) 速成醬油: 以酸或酵素水解植物性蛋白質所得之胺基酸液,
經添加醬油醪、生醬油等再經發酵及熟成, 並添加食鹽、
糖類、酒精、調味料或防腐劑等製成之產品。
(四) 水解醬油: 以酸或酵素水解植物性蛋白質所得之胺基酸液
未經發酵製成, 並添加食鹽、糖類、酒精、調味料或防腐
劑等製成之產品。
(五) 混合醬油( 調合醬油) :混合前三款醬油,並添加食鹽、
糖類、酒精、調味料或防腐劑等製成之產品。
(六) 醬油菌種:經人工選育、培養,用於生產醬油製品的微生
物。
(七) 醬油麴:係指利用醬油菌種生長於原料上製作而成,得以
後續發酵並分解醬油原料蛋白質之麴菌。
(八) 醬油醪:醬油麴加入食鹽( 食鹽水) 並經發酵之半成品。
(九) 生醬油:醬油醪經發酵熟成後,再壓榨、過濾所製得。
難道滷味業者就不用了嗎?外面的攤販小吃就不用了嗎?
要把關的重點應該還不是在這邊。
可以參考一下166548篇,那才是要關注一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