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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蠻多人分享 有好有壞 不知道大家怎麼看~
台灣大車隊好像沒在怕 (那說要癱瘓的是哪家??)
小黃戰 Uber,台灣大車隊:「只要公平競爭,儘管放馬過來。」
https://goo.gl/mdzZPu
http://i.imgur.com/mGQs1xP.png
我是顧立楷,我是 Uber 台灣 總經理,我在台灣土生土長,直到大學才前往美國接受教
育,並有機會在海外工作一段時間。我和很多七年級生同輩一樣,在國外打拼多年,始終
期盼有那麼一天,我所鍾愛的家鄉、我從小即自豪的科技島嶼能更加開放、更國際化,在
全球產業鏈中,能被看見台灣原本就擁有的那些能量與爆發力。
http://i.imgur.com/amCahfY.jpg
2013 年,我得知台北將成為 Uber 在亞洲第二個落腳的城市時,我充滿期待-在矽谷各
種火紅的新創公司當中,選擇台灣市場作為早期拓展版圖是極少見的。我感到,在國際軟
體資訊服務產業鏈風起雲湧的風潮中,Uber 會是台灣接軌國際、接軌矽谷的重要契機,
也能讓在地的民眾領先全亞洲,接觸到一項拓展全球的新經濟、新服務模式。帶著這樣的
心情,我接下 Uber 台灣總經理這個充滿挑戰的職位。我知道,這份工作,不只是拓展
Uber 在台灣市場的服務規模,更重要的是與台灣市場持續探討共享經濟服務如何適應台
灣市場需求,持續在地優化。
當現有產業發生網路變革、產生新的商業需求,社會必然需要時間溝通適應
共享經濟和其服務模式原生於網路,藉由對平台的信任,互不相識的人們得以共享資源,
其運作哲學與過去傳統商業模式差異大;就好比拍賣平台並不是零售業者、訂房網站並不
是旅館業者。
回顧產業歷史,當既有的產業歷經網路發展的變革,進而衍生出新型態的商業模式與需求
時,這樣的變革必然會需要經歷一段溝通與適應的過程。美國比台灣早發展這種新興的共
享經濟類型產業,Uber 在台灣設點以來,我感到自己肩負了在台灣推動新創發展的重要
責任,與大眾、與公部門溝通、分享 Uber 在美國與全球其他城市的經驗,尋求適應的方
式,要將 Uber 這種共乘、共享資源的服務,帶進大家的日常生活。
下個月, Uber 即將邁入在台灣的第四年;過去這段期間,除了致力提供貼近台灣民眾需
求的服務,我和我的團隊也不斷地努力與各界溝通,弭平我們在本地營運所引起的爭議。
在這個過程中我們遇到不少波折,幸好,很多認識的、不認識的好朋友和專家,給我們幫
忙指導,在台灣尚缺乏對新興共享經濟產業的規範準則的狀況下,協助 Uber 積極與政府
相關單位溝通,向各界說明共享經濟的理念,以及在規管上遭遇的困難與挑戰。前行政院
長陳沖、張善政、台經院院長林建甫、各界學者專家也都曾針對 Uber 當前在台灣遇到的
爭議發表看法,我衷心感謝各領域專家朋友給予的協助和建言。
Uber 在台灣的工作進度:保險與稅務
賀陳交通部長在 7/12 曾說:「將會輔導 Uber 合法經營,同時也要求 Uber 承擔該有的
成本和責任。」,我非常同意部長,作為新創產業必定要對社會負責,三年來, Uber 台
灣團隊就是在這樣的初衷與理解下努力。我們對於大眾關心的安全保險與本地稅務,從未
鬆懈,與美國總公司、台灣政府相關主管機關、合作夥伴,持續溝通、會面,期盼尋求最
適合台灣現況的解決方案,在此也開誠佈公地分享我們過去努力的工作進度:
在保險方面,Uber 承諾全球每一趟車都需要有安全保障。在各地市場未找到在地合作保
險公司之前,皆由 Uber 提供國際保單。在台灣,我們一直與本地保險公司討論在台提供
的保險,並也漸見成果,雖然,還有些挑戰需要克服,而這些挑戰,我們很需要來自相關
主管機關的協助。
首先,台灣至今都沒有因應共乘服務而設立的保險模式,所以我們需要與在地的保險業者
共同規劃、開發一份針對這類創新產業的保單內容,以全面保障到在台灣的 Uber 使用者
。除此之外,由於主管機關規範並不明確的狀況下,我們必須同時面對保險業者在洽談合
作上的遲疑並且相對保守的問題,也因此進度始終緩慢。即便如此,我仍真心感謝,在這
個過程中願意和我們合作創新的保險公司;當然,我們最需要感謝的,是社會大眾對我們
的包容,希望你們可以相信,這份為新產業量身打造的保單,我們也會盡全力以最快的速
度推動並公布詳情,讓 Uber 有機會可以滿足台灣社會的期待並盡應有的責任義務。當然
,在正式推出以前 Uber 的每一趟行程仍然擁有全球保單的保障。
再來,我想要提一下大家特別關心的稅務部分,我們和台灣民眾同樣非常重視稅務議題,
事實上,Uber 總公司稅務團隊去年來台拜會的時候,已經明確地向台灣政府承諾繳稅,
這個承諾從未改變:財政部若能以現況法律稽徵之合理稅目,Uber 必定全數繳納。只是
,我們面臨最大的問題,是交通部對我們業務營運模式的不適當認定。這三年來,主管機
關一直以計程車運輸服務業來認定 Uber 的服務業種,不斷要求 Uber 在台灣設立車行,
由於交通主管機關這樣的認定,稅務主管機關也因此只能接受 Uber 繳交車行的稅目;然
而,這跟 Uber 的業務本質有所相違,所以雙方的溝通一直沒有結果。這幾年來,我們持
續積極溝通,希望公部門與相關主管機關能充分理解我們的營運模式,並據此與我們討論
業種定義、法規適應模式以及相應的稅務問題。
台灣並不需要多一間計程車行,台灣需要的是對於既有產業與新型態服務模式的法規調適
。同時,Uber 作為來自國外的企業,還有跨境電商公司規範管理的適法挑戰,這個不是
針對 Uber 單一公司的稅目,而是所有跨境電商公司 (包括 Spotify、Netflix、Agoda
等) 都遇到的難題,也需要主管機關針對此類型的公司,都能規劃一體適用的良好租稅法
規。我們非常期待財政部加快研擬的腳步,並希望能和台灣一起創造共享經濟平台管理的
法規典範,而或許在政府制定出新的稅目以前,雙方能夠一起討論其他可能性,像是以繳
納許可費的方式,作為暫時性的替代方案。
Uber 與計程車應共存共榮 提升整體交通運輸品質
Uber 在其他國家提供服務的初期,雖然也曾引發計程車業的憂慮,但面對消費者多樣化
的需求,最終雙方還是能共存共榮。我始終相信,我們在台灣也可以與計程車業者一同運
用科技和創新的體系,共同帶動台灣交通運輸系統更進步,把傳統跟新創的出行模式結合
起來,打造我們所追求的智慧城市。
新上任的賀陳交通部長曾公開表達願意討論共享經濟在台灣合法營運的政策方向,對此我
們真實感到非常高興且期待,並也立即再次主動與交通部相關單位表達積極配合的意向。
我們與賀陳部長擁有同樣的期盼,很希望能在有明確的相關管理規範之下,共同促進台灣
本土創新與網路叫車平台的發展,為消費者提供更多的選擇、以良性的競爭提升整體交通
運輸的服務品質。
我由衷歡迎各界一起加入討論,作為一個出身台灣的外商經理人,我更期盼有朝一日,台
灣樹立起亞洲科技法規創新的先驅地位,不但能帶動本土新創的茁壯,更將能建立國際對
台灣科技產業環境的信心,吸引外資持續投入在台灣的創新發展。
Uber 台灣總經理 顧立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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