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酒駕罰太輕?在日本一旦酒駕 幾乎無法翻身
2016-07-18 11:16
聯合新聞網 綜合報導
新北市蘆洲警分局警員陳昭宏16日執勤時遭無照酒駕陳姓女子高速撞上,雙腿當場粉碎性
骨折,導致右腿膝蓋下截肢。陳女訊後以10萬元交保。對此網友怒吼酒駕罰太輕,才會讓
悲劇一再重演。有網友整理了台灣與日本酒駕罰則的對比,突顯台灣酒駕的罰則確實相對
低很多。
警員陳昭宏16日上午在台65線值勤時,遭無照酒駕的陳女高速衝撞,造成雙腿粉碎性骨折
,手術後右腳必須截肢。新北市長朱立倫當天前往醫院探視,他指示警察局對取締酒駕一
定要嚴格、徹底執行到底。但不少人認為酒駕罰得這麼輕,抓再嚴都沒用,宅神朱學恒也
痛批沒有嚇阻力的修法都是訂心酸的,酒駕等同於拿著武器的隨機殺人犯,須加重刑罰才
可以遏止這種惡行。
有網友在「背包客棧」論壇談到台灣與日本對酒駕的態度與罰則有天壤之別,他指出日本
的酒駕沒有分車種,即使騎50c.c.機車也是一視同仁,而且日本酒駕懲罰採連坐制,不光
是喝酒駕駛,包括車輛提供者、酒精提供者和同坐一輛車的乘客都要一併處罰。而且在日
本一旦曾經因酒駕被吊照過,即使再去考也考不太上,會被主考官一再刁難,等於是終生
喪失了開車的權利。
該網友還整理了台灣與日本酒駕罰則的比較簡表,酒駕罰金日本高達新台幣30萬元,台灣
最高僅9萬,而且僅吊照1年,日本則是3年。台灣被吊照後再去考得的難度與費用都比日
本低很多,而且還可能因遇到恐龍法官而脫罪,在日本則是想都別想。
日本的嚴刑峻法也是由無數條生命換來的,無數死亡酒駕車禍促使日本政府修正道路交通
法,從2007年起再度加重酒駕刑度,由原本的過失致死罪改成危險駕駛致死罪,從最高5
年徒刑上修成15~20年,罰金也從50萬日圓調高到100萬日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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