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udin2008 (布丁)》之銘言:
: 大家好,本魯有個朋友
: 他是華僑,約5年前來台灣工作
: 大約2~3年前換公司,離開台灣
: 剛好他換的新公司讓他有機會時常往返台灣香港,做資訊交流
: 本魯朋友新工作薪水還不錯,月薪大概本魯的10倍左右
: 不過今年年初開始,他說他做得很不開心
: 雖然薪水不錯,不過老闆用10年合約綁住他
: 現在他想跳槽卻卡再違約金,本來想勸他直接跳槽,不要想那麼多
: 但是聽到違約金賠償金額有點嚇到
: 大概台北一間40坪房子價格
: 這把他這幾年工作薪水都賠光光了,讓本魯朋友十分不爽
: 現在就僵持再那邊,沒再認真幫老闆工作
: 但老闆礙於法規,也不想火了他,
: 結果現在勞資雙方就僵持再那裡。
: 想請示各位,要怎麼勸勸我朋友,不喜歡的工作就快點賠錢走人?
你朋友不爽的原因之一
是不是同事有個扯後腿的廢物
結果領跟他差不多的錢
所以讓他一氣之下出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