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才那件事我必須向邱顯智道歉...
那篇文章是附在邱顯智的訪談底下的,但並非他的發言。
是我錯了,在此謹向邱律師致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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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錯就承認,這是尚市長的原則。
作者: ILoveKMT 2016-07-21 10:40:00
去法院講吧
作者:
GSHARP (Mr.Q)
2016-07-21 10:40:00發錢啊
作者:
olaqe (永遠不是我就能實現)
2016-07-21 10:41:00喔喔 又有道歉文可以看了嗎?期待期待~
作者:
ckz (老廢柴)
2016-07-21 10:43:00從去年黑對方黑到現在才發現是誤會 選舉也過了 所以呢?
作者: ILoveKMT 2016-07-21 10:43:00
對了 道歉文 要先申請 去水桶懺悔吧
作者:
jimmmy (心不透徹)
2016-07-21 10:44:00道歉有用喔?
作者:
shinbird (爆è‚å°±è¦å–æ„›è‚)
2016-07-21 10:44:00邱不會跟你計較,但版規會,發道歉文要先申請
作者:
RW2010 (Guidance)
2016-07-21 10:45:00又要刪文了嗎?
作者:
FlashMan (央行是現代丁添廖)
2016-07-21 10:45:00所以工時案另找場地闖關誰錯怎不講一下 不用顧慮面子啊
作者:
shinbird (爆è‚å°±è¦å–æ„›è‚)
2016-07-21 10:46:00那你幹嘛刪文後才道歉?不知道要保留原文嗎?
作者: pttuser (pttuser) 2016-07-21 10:48:00
哭哭了嗎
要是我沒質疑 你也不會發現自己怪錯了人了吧 你可以覺邱顯智不好 但好歹了解一下他幹了那些事 再來說他那裡不好 一個常常為弱勢發聲的人 怎麼可能講出那些話邱最大的問題就是太理想化 說他是左膠也不為過都選舉完了 可以去看看他在選前做些什麼 落選後又做了什麼
作者:
Miule (Miule)
2016-07-21 10:54:00你拿這個理由說嘴黑他超過一年了,口頭道歉就能解決?你就好好背負不被原諒的罪惡感吧就跟白色恐怖的實行犯一樣
作者:
f124 (....)
2016-07-21 12:05:00滾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