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eslarace (文以載é“)
2016-07-25 13:11:37從228到戒嚴時期,當時接受政府當局命令
開槍或迫害人民的許多基層執行者
有本省的也有外省的
都還在人世
大眾媒體的觀點是,這些人,當年
也許不同意,可是受迫於國家政令
儘管違背良心只好做了。
情況與納粹德國的基層人員也有點類似。
但現在離戒嚴,228那麼久了
這些人早就不會被追究法律責任
為什麼很少有或幾乎無一個「個人」
(而不是政黨代表性的)
自願站出來
以第一線的目擊者經歷
還原懸案,道歉,取得救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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