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adedMisa (FaMi法米)》之銘言:
: : 5.備註:
: : 現在基本工資只有20,008元,一下子調到26K?
: : 基本工資不可漫天喊價,伴隨經濟成長逐步調整才對吧。
: 勞陣主要是根據以下兩個公約作為基本工資計算原則:
: 一、國際勞工組織(ILO)
: 第一三一號公約:最低工資訂定、一九七○年
: 第 3 條
: 「如合適與可能,應考慮之有關決定最低工資標準之要素,除須符合國情外,尚須包括:
: 一、勞工及其家庭之需要應顧及國內一般工資本準、生活費用、社會安全給付、及其他社會團體之生活水準;
: 二、經濟因素,包括經濟發展要求,生產力水準,及達到與維持高就業水準之願望。」
: 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 第11條
: 「一、本公約締約國確認人人有權享受其本人及家屬所需之適當生活程度,
: 包括適當之衣食住及不斷改善之生活環境。
: 締約國將採取適當步驟確保此種權利之實現,
: 同時確認在此方面基於自由同意之國際合作極為重要。 …」
: 勞陣記者會新聞稿清楚說明計算公式:
: 基本工資月薪 = 全國每月平均最低生活費 X 就業撫養比 = 12,120 X 2.17 = 26,300元
: (全國每月平均最低生活費:依衛福部公佈各縣市每月最低生活費除以縣市個數
: 就業扶養比:依2014年家庭收支調查,平均每戶人口3.15,平均每戶就業人口1.45,
: 即平均就業扶養比為3.15/1.45=2.17)
: 時薪=26,300/〈(365/7 x 40 - 19x8)/12〉=163元
: =基本月薪/ 每年52週 X 單週40小時工時 - 19天國定假日X8小時 /12個月
: 根據國際公約計算基本工資維持「個人與家庭」必需「最低生活費」支出為26k
: 有人就是不去瞭解基本工資之真實意涵
: 公式擺在那也不去看
: 就是要把勞團抹成漫天開價的「自私團體」
: 跟你說啦
: 今天要是台灣勞工陣線等勞工團體裡面的人只求己利的話
: 那勞工團體根本不會成立
: 勞工團體每天致力於思辨論述、政策討論、扶植工會、出版倡議、組織運動
: 要的不是別的,正是為台灣所有勞工爭取應有的保障與福利
: 勞陣常說,他們的最終目的,就是為了消滅自己
: 如果今天社會的勞工都能幸福過著高薪、低工時的無虞生活,那還需要勞陣做什麼?
: 不像某些人,自己甚至是勞工身份
: 卻視勞工團體、工會為社會亂源,說他們「自私自利」、「不知羞恥」、「漫天開價」
: 殊不知,自己才是他們口中的那群自私者,更是搭便車者
: 甚至勞團、工會在街上爭取各位的權利時,還倒頭來罵勞團
: 以前是分不清「勞動部」與「資動部」
: 現在是更進化的搞不清楚「勞工」與「資工」 (無意指資訊工程)
: 「如果你真的相信你一個月拿2萬0008元的薪資,可以做全職工作並養活家庭的話,
: 那麼你做做看。」─ 改自歐巴馬,2015年國情諮文公開對反對者喊話。
: 如果你認為做不到,希望你能與勞工團體、能與社會努力共同給予政府壓力
: 「制定最低工資法,還我26K!」
: 「制定最低工資法,還我26K!」
: 「制定最低工資法,還我26K!」
基於左派觀念的話我是贊成 但基於個人立場的話我是反對
因為這樣像我老婆那種領28K左右的 就變成接近"最低勞工薪資"了
然後薪水沒漲到但是物價卻肯定會上漲 一樣28K能買的東西變少
等於是領26K~30K這群人生活條件變差
然後去爽到的 卻是上班看FB和滑手機的那群人
(我看到的22K大多是這種人 喔還有某些公務員也是啦)
再加上失業率會稍微上升 扶養比跟著上升
26K~30K甚至40K這群人生活會變得更困難
"勞工努力工作"這件事情將會更加沒有意義
因為打混也可以領26K 努力工作可能只有28K
結果造成好不容易努力拼到30歲 薪資調到35K了 還不如以前的27K
魯蛇們30歲想娶妻生子更加無望了(幸好我娶完了) 生小孩更養不起
然後台灣更加少子化 最後經濟崩潰 變成沒有人住的鬼島
22K真的沒辦法生活嗎? 我怎麼看到一堆22K的在拿iPhone?
政府的統計數據你相信?
然後寧願去讓物價上漲同時增加撫養比? 讓台灣年輕人更加淒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