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
2.完整新聞標題:
吃定台電 IPP穩賺不賠
3.完整新聞內文:
燃煤電廠 年年EPS逾3元
〔記者歐祥義/台北報導〕民營電廠(IPP)真的好好賺,到底當年與台電的購售電合
約(PPA)是怎麼訂的?為何在過去幾年遭逢金融海嘯與燃料價格大漲等衝擊下,和平
與麥寮等燃煤電廠,每年都還會有每股純益三元以上的超優表現,幾乎是穩賺不賠的金雞
母行業。
民營電廠在一九九五年開放,那是公用事業剛剛從國營獨佔初步解禁的年代,IPP發電
賣給台電的專賣合約內容,其實就是國家政策圖利財團的縮影,例如當燃料價格上漲,I
PP可將成本轉嫁給台電,造成過去幾年台電營運出現巨額虧損,但IPP卻還是賺得飽
飽的。
二○一三年雖在外界強大壓力下,台電與九家IPP重新修訂合約,但也只有台電投資的
星能、森霸、星元這些業者願意讓步,其它IPP根本不甩,因為合約白紙黑字簽好了,
誰理台電虧多少。所以到底當年的購售電合約內容是誰主導的,未來新的經濟部長上台後
,可當作第一份作業好好去查。
虧損轉嫁台電 不甩修約
就是因為太好賺,二○一二年馬政府油電雙漲,各界把矛頭指向民營電廠,二○一三年因
長生等九家IPP聯合拒絕與台電公司協商調整購電費率,公平會開罰六十三億元。
為掩人耳目,和平、長生、新桃等電廠乾脆取消股票公開發行,這樣也不用公布財報,國
光、嘉惠與星元則自始至終未公開發行,僅剩麥寮、森霸與星能,願意把財務公布。
http://i.imgur.com/yZFPooi.jpg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m.ltn.com.tw/news/focus/paper/985819
5.備註:
過去民營電廠與台電簽立的購售電合約(PPA)就是個不平等合約,能源
價格上漲的風險都由台電承受,眼看25年合約即將到期,卻在這時候加速電業自由化替這
些財團解套,圖利財團的司馬昭之心不證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