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業開放 電價看漲 IPP爽賺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1017440
能源局︰檢討調高公積金
〔記者林筑涵、黃佩君/台北報導〕經濟部昨舉行電業法第三場公聽會。外
界一再質疑開放後缺少現行制度規範,恐造成電價上漲,衝擊民生用戶,讓
民營電廠爽賺。能源局表示,公積金部分僅先提建議版本,會再檢討降低繳
交門檻;至於未來電價無法預設,但市場競爭應可讓電價較低。
市場競爭 可讓電價較低
昨會中持續出現「電價上漲」疑慮,認為台灣電力價格目前採政策導向,由
電價公式控管,才長期處於低價優勢,若以歐美市場為例,自由化後都造成
電價上漲。能源局回應說,未來燃料成本都是一致的,市場開放後各家業者
進行競爭,提升效率應可使電價降低。
另電業法修法草案中納入民營公用事業條例規範,民營電廠(IPP)若全
年純益超過資本總額二十五%,需繳納公積金,限定投資環保與綠能。但大
同大學電機系教授陳斌魁提出,公積金門檻太高、繳交金額太少,呼籲政府
修正,以免IPP獲不合理暴利。
能源局電力組副組長吳志偉回應,IPP電廠基本上都在合約年限內,屆時
若無與台電解約,在電業法修法後仍需繳納用戶公積金。
能源局也再否認電業自由化等於財團化,強調電業法修法並不代表台電民營
化,更不會有將發電廠賣給財團的情況,僅是廠網分離;且低成本、高污染
的燃煤電廠,也將以電業管制機關加強監督、要求能源配比,未來設置燃煤
電廠不容易,不會有自由化造成財團賺大錢、高污染情況。
台電工會理事長丁作一上週指出,經濟部曾表示可成立「控股公司」,以管
理子公司方式走向電業自由化,但現今有「被騙」的感覺。台電企劃處電業
發展組長左重慶昨表示,目前國際案例多採法人分離模式,認為可先完成台
電會計分離,再設立控股公司。
面對成立控股公司訴求,能源局主秘李君禮說,草案未排除這項可能、保留
彈性。至於是否入法?李君禮不願正面給予答案。據了解,雙方今會面,趕
在週四台電工會召開臨時會員大會前,研議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