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沒抓寶可夢拒簽罰單 騎士:停路邊稍微

作者: lwrwang (lwr)   2016-08-09 10:59:10
如果沒有熄火就使用手持裝置要開罰單的話,
那路邊停車格的收費員不就每個人罰單都要收不完,
他們手上那一台應該也是算手持裝置吧!
此外,開違規停車的的警政替代役,
我也常常看他們騎著車沒熄火就拍車牌以及使用手持裝置開舉發單。
所以這是法條問題?執法者問題?還是大家因循苟且積非成是的問題?
※ 引述《str8g ()》之銘言: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0809/751401.htm
: 沒抓寶可夢拒簽罰單 騎士:停路邊稍微瞄一下手機也被罰
: 2016年08月9日 08:00
: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 警政署統計,從「精靈寶可夢GO」(Pokémon Go)6日開放下載至今,已取締超過300件
: 駕駛、騎士違規。但台北市一名黃先生喊冤說,當時騎車停在路邊,拿出手機看時間,也
: 被取締說在玩寶可夢,因此拒簽罰單。對此,警方表示,不管有沒有玩遊戲,機車沒熄火
: 使用手機就是違規。
: 黃先生對《東森新聞》投訴表示,「我稍微瞄一下我的手機,看看是否有來電跟時間,之
: 後就放回去了。員警說,因為我在行駛當中使用手機玩遊戲」;他強調,自己沒玩寶可夢
: ,員警看完手機後又改口說他車子沒熄火,「反而要向我開單」。
: 對此,台北市中山警分局交通分隊長蔡再壁說,只要動力機械屬於未熄火狀態,包含怠速
: ,都俗稱是「行駛狀態」,在這兩個狀態使用手機都屬違規。
: 為避免類似爭議,警方表示,會提醒員警應該全程錄影錄音,或是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來
: 佐證,讓駕駛人甘願簽收罰單。不過,還是奉勸民眾騎車、開車還是別用手機,問題不是
: 怕被開單,而是顧及彼此的行車安全。
: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1條,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
: 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
: 者,處3000元罰鍰;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
: 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1000元罰鍰。
作者: AustinRivers (我盡力了Q___Q)   2016-08-09 11:00:00
機車族好欺負又不團結
作者: kirbycopy (鐵面騎士)   2016-08-09 11:00:00
太棒了 可以檢舉路邊開停車單的了 每次都在那邊擋路
作者: eddisontw (沙丘)   2016-08-09 11:00:00
全民檢舉了阿
作者: diskdie7045 (剛睡醒~)   2016-08-09 11:00:00
人家是警察啊!
作者: coffee112 (咖啡奶茶)   2016-08-09 11:00:00
我是執法人員,請你閉嘴好嗎,你有權不說話
作者: bruce511239 (客官的中壢李姓選民)   2016-08-09 11:01:00
要轉彎了阿 都他們在講
作者: r1t1r (r1t1r)   2016-08-09 11:01:00
警察逆向 停人行道都能說他在執行公務阿這警察自己沒sense 亂解讀法條-.-
作者: ks2384im   2016-08-09 11:03:00
要不要罰隨他們講啊到時又有什麼收費員條款
作者: resbond (薩爾達)   2016-08-09 11:03:00
同意 要罰就要一視同仁 邊騎車邊開單難道就不會危險?
作者: Nighteif (~花舞う街~)   2016-08-09 11:03:00
這條早就有了 520分水嶺才出來崩潰?? 果然KMT超棒的呢
作者: r1t1r (r1t1r)   2016-08-09 11:03:00
臨停跟行駛攪在一起 出來解釋的還那邊通俗說法一個分隊長還能說出俗稱這種不專業的說詞來解釋
作者: cowboy183 (水汪汪大眼睛)   2016-08-09 11:05:00
玻利市大人耶 放尊重點
作者: r1t1r (r1t1r)   2016-08-09 11:05:00
難怪連大飯店都能把油魚當鱈魚賣給你們了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6-08-09 11:06:00
反正全民檢舉吧..騎車開停車費是吧..檢舉這危險駕駛啊
作者: isawaghost (セクシャルハラスメント)   2016-08-09 11:07:00
依法行政謝謝
作者: kirbycopy (鐵面騎士)   2016-08-09 11:08:00
對阿 就檢舉說開單的好像是是在玩寶可夢
作者: tngtng (tngtng)   2016-08-09 11:09:00
開停車單就算是外包還是執行公務啊 不然連路上修馬路都是違規了??????!!!!!!!郵差送信你也要去檢舉他違規臨停??!!
作者: a0925181374 (Crazy球球)   2016-08-09 11:12:00
之前有google執行公務不適用此法
作者: tngtng (tngtng)   2016-08-09 11:12:00
要去陷害開單員100%失敗 他手上那台有GPS行車動線幾點幾
作者: cwind07 (恐龍時代)   2016-08-09 11:13:00
執行公務好嗎 因為執行公務作特別使用 不然拿槍違法 警察
作者: r1t1r (r1t1r)   2016-08-09 11:13:00
郵差依照這警察說法 他沒熄火是還在行駛 不是臨停
作者: tngtng (tngtng)   2016-08-09 11:13:00
分幾秒開哪張停車單都有紀錄 陷害不了的
作者: cwind07 (恐龍時代)   2016-08-09 11:14:00
拿槍也違法逆 你又不是有核可能作特別使用
作者: tngtng (tngtng)   2016-08-09 11:14:00
郵差 修馬路 修電線 修水管開停車單都是執行公務拜託有點常識好嗎
作者: r1t1r (r1t1r)   2016-08-09 11:14:00
路邊沒熄火或剛發動 雙手沒握在龍頭上也能開危險駕駛就一個腦包警察亂開單 把臨停解釋成行駛 還一堆支持者
作者: fancys (風晶)   2016-08-09 11:17:00
只能噓了..
作者: tngtng (tngtng)   2016-08-09 11:18:00
@r1t1r別太激動 根據過往的罰單這種說停路邊的99%其實是紅燈停等 紅燈停等本來就算是行駛狀態
作者: Ericcws (DiablEric)   2016-08-09 11:20:00
詭辯
作者: r1t1r (r1t1r)   2016-08-09 11:21:00
紅燈停確實是行駛狀態阿 但警察沒說他是停等紅燈他反而就那行駛狀態來用"怠速通俗也是行使"來反駁
作者: tngtng (tngtng)   2016-08-09 11:21:00
新聞都說警察說有錄影證據了 這個99.9999%是停紅燈了這種紅燈看手機也不是寶可夢之後才有的 之前申訴就一大堆
作者: luoren (風輕雲淨)   2016-08-09 11:28:00
停路邊沒熄火 拿手機看google地圖 和拿紙本地圖 風險不同?
作者: mark31326 (無六)   2016-08-09 11:29:00
台灣用路人智障多又愛辯 媽的真是沒救了
作者: MW1220 (老機型)   2016-08-09 11:30:00
樓上快回歸祖國啊
作者: r1t1r (r1t1r)   2016-08-09 11:30:00
看一下新聞 警察看他沒玩就改其他說詞
作者: berryc (so)   2016-08-09 11:31:00
因噎廢食的概念. 因為有人會騎車開車玩寶可夢,所以手機都不准用
作者: r1t1r (r1t1r)   2016-08-09 11:31:00
如果真的是等紅燈拿手機 警察出來時不會說?停紅燈被開單很早以前就有了 他真這樣解釋風向就在警察那
作者: lol404 (404)   2016-08-09 11:31:00
放大絕 執行公務 通通給我閉嘴 歐巴馬
作者: r1t1r (r1t1r)   2016-08-09 11:32:00
根本就警察把臨停當行駛在開單 連法規都不懂還敢開
作者: lmc66 (嗯嗯呵呵)   2016-08-09 11:41:00
推 明明開停車單或罰單都可以先把車停好再來開 這一定要罰
作者: lol404 (404)   2016-08-09 11:48:00
以前停車時就差點被騎車開停車費的撞到他還一臉你沒看到我在開停車費? 不會閃逆? 的死樣子
作者: laechan (揮淚斬馬雲)   2016-08-09 11:51:00
開車把黑紙貼黑一點根本看不到,對開車族其實沒差特別是那些開休旅車又把玻璃貼黑紙貼到很黑的那種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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