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已經很自責了吧
願意不收錢,當志工耶?
如果今天沒被抓到,估計他也會很自責吧....
社會為啥不能原諒他?
他勇於認錯應該表揚才對吧?
※ 引述《OTnTO (飄~~~~~~)》之銘言:
: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 台大僑生陳皓揚去年底虐殺溫州街貓咪「大橘子」後,曾透過台大發表道歉聲明,內容提
: 到,「情緒失控,於温州街時不幸殺了一隻可愛良善的貓咪。」還表示,「未來我會擔任
: 志工,彌補犯下的過錯。」沒想到事發不到一年,他又在文山區殺害流浪貓「斑斑」,並
: 告訴警方,「想玩卻被攻擊,才失手殺死斑斑。」
: ▲陳皓揚虐殺「大橘子」後曾表示要當志工。(圖/記者楊佩琪翻攝)
: ▼大橘子被抓進地下室殺害前,前腳已經被折斷。(圖/翻攝自「請支持流浪貓TNR計劃
: 」粉絲專頁)
: 「大橘子」案爆發以後,陳皓揚遭到各方圍剿,台大也因為只祭出「兩大兩小過」飽受批
: 評,當時台大的聲明指出,「基於一所大學的職責,我們相信,教育與輔導是改變學生最
: 佳的方法,唯有愛與關懷能改變人心。陳同學犯錯,除應受懲戒及刑罰處分外,亦需要心
: 理輔導,以協助其轉化觀念與行為,並勇敢面對自己的過錯。」
: ▼「大橘子案」至今尚未有判決。(圖/大橘子案志工團提供)
: 陳皓揚當時也透過校方發表道歉聲明,他一時情緒失控才殺死「大橘子」,對自己的舉動
: 非常自責,希望能藉由「殺死大橘」的事件,讓流浪動物問題受到更多關注。還表示未來
: 會擔任志工服務社會,向社會大眾彌補,並請求社會大眾給他改過自新的機會。諷刺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