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美國加州立法通過,機車鑽車縫為合法行為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16-08-15 03:36:08
: 噓 poet1112: 怎麼不是四輪違停害機車要變換車道?要違停四輪怎不停在 08/14 20:23
: → poet1112: 內車道,這樣就會變成汽車任意變換車道了阿 08/14 20:23
上次有一個違停在內車道的喔~ 想必聽到你的心聲了吧 :P
那個案例是併排停車,所以快車道慢車道各停一輛
然後兩輛轎車同時開車門,而中間有機車鑽過去,夾殺~~~~
同學,這樣不會比較開心好嘛~
你舉這種案例時可能在想:這是機車族才有的困擾,你不會體諒啦
喔,那我在左右轉專用道被擋是怎樣?
我在高速公路被剎停在快車道是怎樣
(變換車道試試啊,旁邊車流 110KM/hr 刷過去耶)
開車,是自己必需遵守規則;但這只是第一課
第二課是 當別人不遵守規則時,你要能應付
任意變換車道不算應付,因為你還有停車可以選擇
(而且追撞算後方車肇責,所以你真的可以停車)
如果不想停,就應該提早換車道
如果對方是臨時出狀況給你,無法提早
那你就不該跟車跟太近(防衛駕駛)
不信你去問:當在十字路口,前方車突然剎停怎麼辦
就會得到"別跟車太近,提早變換車道"的建議
要不然開放汽機混流哪有改善這個問題?
就是因為混流合理,才開放的啊
結果都開放了還在想任意變換車道?
我根本覺得混流做好,然後慢車道留給行人就好咧
機車想鑽汽車車陣
行人想鑽機車車陣
行人也很辛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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