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把帳算清楚 洪秀柱:國庫黃金與故宮國寶屬黨產
洪阿嬤太屌了!
黃金和故宮在搬移到台灣之前,是屬於中華民國政府的財產,
然後現在說所有權是國民黨的黨產。
這個意思是不是等於承認說,國民黨偷竊、搶奪、侵佔國家財產?
根據大清律例,應抄家問斬、誅連九族
依照中華民國法律,應該怎麼判,你們說說看?
作者:
loadingN (sarsaparilla)
2016-08-19 02:05:00國庫=黨庫 國軍=黨軍
作者:
jjjjjjs (6js)
2016-08-19 02:06:00朕 剛好 來自 三百年前 大清 年號 雍正!!!!!!!!!!!
作者: stta 2016-08-19 02:06:00
DPP竊國,叭叭
作者:
Arminius (奇怪的歐吉桑)
2016-08-19 02:09:00啊不就正好還給國家, 她都說了就順便追回被花掉的部分..我實在看不懂柱柱這個臉湊上來給人打的用意在...?
作者:
CenaC (çŽ‹è‘›æ ¼åŠ æ²¹!!)
2016-08-19 02:15:00稟告大人 公堂之上 假設一下該當何罪? (我只是來亂的)
作者:
wayc (wayc)
2016-08-19 02:19:00她在逼你承認中華民國啊..小朋友
作者: chiaye (crazy) 2016-08-19 02:25:00
依照大清律例,財產全送去韋大人清查一次,洪阿嬤去多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