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模床上有互動 李宗瑞撿屍性侵無罪定讞
2016-08-19 11:05 自由時報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800093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淫魔李宗瑞性侵偷拍5名女子,去年被判20年定讞,他還被另
名女模小玲(化名)指控撿屍性侵,一審依乘機性交罪判4年,不過最高法院支持高等法
院逆轉改判無罪見解,依性愛偷拍光碟中的8項證據,發現李一面嘿咻、一面詢問小玲「
可射進去嗎?」小玲說「不要」,加上有配合性愛動作,認定小玲非全然意識不清,全案
無罪定讞。
女模小玲指控,100年7、8月間,在北市夜店酒後被李宗瑞撿屍帶回住處性侵,隔天醒來
發現全身赤裸,不確定是否遭性侵,只好同意李送她回家,隔年5、6月間,女性友人告知
她,網路上瘋傳她的性愛偷拍光碟,確認後對李提告。
台北地院勘驗光碟認定,小玲被李宗瑞帶回住處性交過程中,她雖未完全癱軟、毫無反應
,但已意識不清,依乘機性交罪判李4年徒刑,偷拍部分,小玲未提告。
李宗瑞上訴後辯稱,他和小玲是合意性交,光碟中顯示,嘿咻時小玲雖有醉意,但雙方還
能交談互動,他叫小玲挪動姿勢都配合良好,他對偷拍性愛影片一事感到抱歉,若造成傷
害願補償,高院合議庭採信李的辯詞,認為光碟有8項證據證明,小玲非處於完全酒醉或
沒有抗拒性交的能力。
高院認為,除了言語對談外,李宗瑞親吻小玲身體的私密部位時,她抬起頭看被親吻的部
位再躺下;性交時李拉起棉被一角想蓋住她,並說「起來一下」、「來,躺好」,她即配
合起身,以及李拉出棉被後、再蓋住對方身體時,兩人都有互動情形,依此認定乘機性交
罪證不足,改判無罪,上訴後被最高法院駁回定讞;李宗瑞目前服刑中,李另被控性侵9
名女子部分,去年底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