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學者爆檔案目錄遭下架 要求暫銷毀1992年

作者: unclefucka (冰不汁醬,醬不汁冰,難吃!)   2016-08-23 10:38:53
※ 引述《hiokchi (連筱葳)》之銘言:
: http://www.peoplenews.tw/news/cf2d6fe8-a6d1-4563-8d0e-9259123b6221
: 學者爆檔案目錄遭下架 要求暫銷毀1992年前檔案
: 林冠妙/台北報導 2016-08-22 23:20
: 新政府力推轉型正義,國史館自8月1日實施新的檔案閱覽制度,強調「完整公開檔案目錄
: 」,但不到一個月,就爆出目錄遭下架情事,政大台史所教授薛化元今(22)日呼籲,暫
: 停銷毀1992年前的檔案,並將檔案目錄全面公開,以供檢索,機密文件可以密不錄由方式
: 遮蓋,但不得下架。
: 民視顧台灣顧問團今天舉行「轉型正義與檔案開放」記者會,海洋大學助理教授江志宏表
: 示,檔案的保存及公開是在保障人民「知的權利」,才能監督甚至追究政府的責任,依《
: 國家機密保護法》規定,絕對機密的檔案文件,30年就須自動解密、公開,目前應開放而
: 未開放者,政府應主動公布。
: 此外,針對該保存的檔案,依《機關檔案保存年限及銷毀辦法》,各機關銷毁檔案應製作
: 銷毀目錄,目錄並得提供史政機關檢選、註記,「該開放的就開放,該保存的就要永久保
: 存」。
: 海外白色恐怖歷史研究者陳昱齊指出,檔案審核時間過久,機關人民申請檔案,雖然《檔
: 案法》規定30天內回覆,但只準看其中一、兩案,要看到全部的申請檔案通常得等上3個
: 月或半年,對研究者是很大的困擾,此外,《政治檔案法》在保護個資的大旗下,檔案開
: 放難度比現行《檔案法》還高,還加入刑罰,將使承辦的公務員動輒得咎,完全違背該法
: 推動轉型正義、促進檔案開放的立法意旨。
: 陳昱齊還爆出更嚴重的問題,「檔案目錄遭下架」,指當年他在研究海外台獨運動時查到
: 的檔案,最近再上去查時,發現這些目錄全部不見了,館方說是外交部發了一紙公文要求
: 下架,「無聲無息就被下架」,國史館今年8月1日實施閱覽新制度,強調要完整公開檔案
: 目錄,但不到一個月,就有研究者申請檔案遭拒絕,隔天,館方就徑自把目錄下架。
: 薛化元質疑,目前取得檔案須花費很長時間,以這種速度,如何在2年內完成調查報告?
: 《國家機密保護法》雖已實施十多年,但政府機關並未進行系統性整理,導致連現在已非
: 密件等級的資料都沒有公開,而銷毁檔案也未依規定報至檔案局處理,才發生之前監察院
: 違法銷毁大量檔案事件。
: 他表示,探究歷史真相是轉型正義最基礎的工作,但近幾年,受限於《個人資訊保護法》
: ,各檔案機關對於非本人或其親屬調閱檔案,或涉及第三人個資的檔案多採保守態度,轉
: 型正義的制度配套嚴重不足。
: 薛化元呼籲新政府承諾,由負決策責任的政務官對目前的檔案開放,依法做出公開裁示,
: 使承辦人員得以順利推動「檔案自動、主動解密」、「解決個資法適用問題」及「作業完
: 成後一律開放」,機密檔案依《國家機密保護法》解密,除非權責機關核定延長保密期限
: ,否則一律自動解密,至多30年所檔案皆主動解密。
: 另外,薛化元要求明定憲法機關資料應列為國家檔案,而總統是憲法機關,相關檔案、函
: 件、日記一律列為國家檔案,公開兩位蔣總統的相關檔案,至少應將備份檔案公開;針對
: 轉型正義制定的檔案開放相關法律,不可制定比現行法律規範(如個資法)更嚴格的限制
: ,應排除相關法律時效的限制,以追究加害者責任。
: 民視顧台灣顧問團團長許世楷則說,政黨輪替後,人民希望新政府糾正過去的政府,這就
: 是轉型正義,是新政府必須做的事,轉型正義的基礎就是檔案,黨產問題也須靠檔案,如
: 此才有根據,正義就可以轉型,否則不符合事實,就沒有轉型正義。
沒辦法,共犯集團急了
搞日產、土地、設立奇怪的公司去先抽取好搞的經濟利益這容易查
但一個外來政權,怎有辦法能夠抓當時地方勢力第一第二名出來祭刀
,戡亂防共時期哪有這樣多人力可以維持地方上洗腦與舉報動作。
這些沒有相當能控制地方的人的配合,是不可能的。
現在燒一燒,自然可以避免讓人知道原來當年地方第三第四第五第十勢力之所以
能竄起,可能是因為當走狗。
這樣才能維持身份清白,免得自己被自己鼓動的人清算
到時還要支付網軍費用,很不方便
作者: hizuki (ayaka)   2016-08-23 11:00:00
查一下說不定發現是當年國府寬大對象或者祖上其實是共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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