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 三大業態可連上12天班
邱琮皓/台北報導
據了解,經過數場座談,勞動部已經研擬出三大裁量方向,包括公眾生活便利、年節需求
、境外工作等短期任務,可連續上班12天,預估這裁量基準9月1日預告、10月實施。
勞動部原定8月1日讓休假制度全面回歸《勞基法》中規定的「7休1」,但受到包括國道客
運等資方抗議,行政院、勞動部允諾研議裁量標準
經過多場座談會後,初步達成共識,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謝倩蒨指出,像是
年節的交通運輸、台電的海底電纜配線、原油業者海上探勘油源,或是深山一些無法每週
換班的工作,以及屠宰業遇到中元節、清明節等重要節日,市場的休息日可能會向後遞延
1至2天;此外,媒體出國採訪、領隊帶海外旅遊團等等,未來都是可能符合裁量標準,不
用「7休1」的特例。
勞動部日前廢除民國75年函釋,解除頭尾休假、連續排班12天的可能。勞動部表示,目前
規劃只有符合公眾生活便利、重要年節特殊需求、境外短期工作或特殊原因的短期任務時
,例假可以挪移,也就是最多連上12天班且不違法。勞動部政務次長郭國文解釋,跟當初
函釋不同的是,必須要在用盡行政成本都沒有辦法解決人力調度下,才會有這三個相當嚴
謹的「非常的例外」。
就算符合勞動部目前規劃的這3種情況,排班必須經過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也要經個別
勞工同意,同時雇主也必須考量勞工的健康及安全,才能最長連續上班12天,當勞工身體
感到無法負荷時,隨時可以終止調整,恢復例假日。
郭國文強調,9月1日會公布裁量標準、進行預告,屆時還是有修正空間,等到真正定案、
實施,預估要到10月。
據《勞基法》規定,勞工每7天至少有1天休假,但內政部民國75年的爭議函釋「台內勞
字第398001號函釋」,放寬雇主可「於周期內酌情更動」,有雇主濫用竟讓勞工連上12天
班,勞動部6月29日公告、8月1日起廢止,但在廢止前夕緊急宣布將另訂裁量基準,開放
部分行業、某些特殊情況可以不用「7休1」。
(工商時報)
新聞來源:中時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0825000029-26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