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館長要提告了!

作者: hrma (資深象迷)   2016-08-31 10:32:30
※ 引述《osee (os)》之銘言:
我昨天也看直播看完了,
老實說, 他要版主去法院要帶多一點的人,
老實說, 很恐怖,...
我不知道他為什麼會這樣講
: 他舉的判決是網路霸凌 簡單估狗一下是找不到關鍵字
他的fb有引, 弘光科大,...
這件事我判斷會判刑,... 是霸凌到出人命了,....
法院才會判判 ====> 文組的不要否認, 法院判決也會看風向的
至於這個 case , 不是版主講的, 你直接類推給版主,
最好刑法會這樣擴大解釋阿, 酸民真得當法官都是恐龍???
: 有沒有人知道字號 到底案件在講啥?
: 誹謗就只是散佈減損名譽之事
: 靠北人也可以舉證自己說的是事實就OK
是, ... 不過那些靠北文, 我覺得有真有假 (最後當然要檢察官去調查),
舉例:
可能真的:
大家批判的承攬(他也沒否認,公司是承攬制),... 罰17萬, 合約書也是真的
阿(前幾天他也沒否認, 還拍片說改
成5萬,...那是舊合約),...... 只是昨天的直播, 用沒人真正被罰17萬來主
張權利
但, 沒人被罰17萬,跟新合約改成5萬,... 不能改變舊合約是這樣的事實(不過館長說
po上去的合約有被串改,...還是法院調查囉)
很大的機會是假的:亮槍,陪吃飯等等
: 萬一真的誹謗 也是法官勸道歉和解 不然也頂多是易科罰金
: 說真的 在法院都是芝麻小事
: 不斷強調有問過律師? 法務?
: 看了實在有點抖
: 假如都花錢了 至少請他們幫你擬個專業一點的聲明吧~ 科科
作者: STi2011 (鳥王達)   2016-08-31 10:34:00
敢寫就不要怕被吉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6-08-31 10:35:00
紅明顯 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的問題 為什麼我看不懂這篇文在說些什麼? 誰能幫我翻譯翻譯?
作者: ev331   2016-08-31 10:37:00
最近在大訴訟時代嗎
作者: kangan987 (Jon.Snow)   2016-08-31 10:37:00
明明是寫最好帶多點人去法院 為什麼到你這變成警察局?
作者: moon70552 (丟啦)   2016-08-31 10:39:00
弘光科大, 聽都沒聽過 謝英告
作者: kangan987 (Jon.Snow)   2016-08-31 10:40:00
的確 叫人帶多點人去法院 是有點不太好的用語 有威脅成分在
作者: thumbe70367 (..)   2016-08-31 10:43:00
自己不好好審核,被告剛好而已
作者: kaouleah (黑心瓷器)   2016-08-31 10:46:00
館長這樣的行為有機會構成恐嚇...
作者: hitsukix (胖胖)   2016-08-31 10:52:00
重點讓一些人知道屎可以亂吃,話不能亂說
作者: chris0514 (Chris)   2016-08-31 11:14:00
又一個出事才來喊燒的,館長以前就說過他們是承攬制了
作者: MASOMASO (MASO)   2016-08-31 11:31:00
告恐嚇 機會非常低 帶多點人去法院最少有1000種解釋初非你說甚麼死定了 之類的才有可能 連提告的機率都很低因為人家有錢和時間陪你慢慢玩
作者: bow71138 (>/////<)   2016-08-31 11:35:00
自己也很常打自己臉~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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