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防衛需要防衛情狀(對權利的現在不法侵害)存在+防衛行為
1.現在:權利侵害正在進行或已經迫在眉睫(對於已過去的侵害不可主張正當防衛
2.不法侵害:包括各種會使得刑法上所保護之法益遭到侵害的攻擊
3.出於防衛:客觀上有防衛的功能或傾向
4.自己或他人權利:可為他人正當防衛
作者:
gino0717 (gino0717)
2016-09-07 10:28:00你可以跟8+9說你們不要當8+9,應該當工人、商人
作者: allenxd (地下室小魯) 2016-09-07 10:43:00
道德勸說
一樓.報警.逃離現場.難道你要繼續跟他們輸贏??能逃跑不逃跑反而要留在現場跟它們輸贏,陳浩南都會逃如果真的逃不掉開扁了那才有開始防衛的問題
已經圍了跑屁,用車撞開讓8+9受傷死亡,保證法匠判你過當,然後一堆法律人會在網路戰其他鄉民,護航法匠
dfgty.我是沒看過有8+9看到車開過來不閃的拉.頂多就是拿棒子在旁邊叫囂砸車.有膽讓你輾過去的8+9只存在電影中你打低速檔往前嚕他們就閃開了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6-09-07 12:00:00被包圍開車突圍不會過當 突圍了 還跑去追撞 才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