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mmmmmmmmmmm (NEXT NO)》之銘言:
: 警察嫖妓被警察臨檢~很誠實說我就是嫖妓 (呆瓜一定沒嫖過)
:
: 要是我被嫖妓被警察臨檢 我都說網友或是PTT鄉民
: 或說在路上認識 路人聊聊天~聊著聊著就去hotel
: 或說我被車子撞到醒來就到床上了~~~~
: 還有其他的嗎???
: 嫖妓被警察臨檢要怎麼說?
: 晚上又要去買威而鋼了~~~~。
這ger
我覺得是看你怎麼凹
社維法第80條第1款之性交易必須雙方完成性交或猥褻行為
並給付對價始成立違序行為,故若雙方僅止於「合意」之階段,依法自不能予以處罰。
「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
鴿子會看證件 用女友名義唬爛不可能
所以要把嫖這件事凹成一夜情
豹頭說得對 沒給錢就不算嫖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