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廢博愛座? 要先過修法這關
設置博愛座入法僅三年,卻遭民眾喊廢除。民眾在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廢除
博愛座,但衛福部社家署表示,博愛座規範於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三條中,若要
廢除,必須修法。
二○一三年身權法規定,沒有對號座的大眾運輸,都應提供博愛座給身障者或老弱婦孺,
比率不得低於總座位數百分之十五。
社家署副署長陳素春說,設置博愛座是為優先提供體弱民眾使用,沒想到變成道德壓力,
誰坐上位置,就被其他人盯著看。有民間團體提出改掉博愛座名稱,改叫「優先席」,台
鐵局今年九月底將投入營運的EMU800型電聯車,就打算試辦優先席,減少道德霸凌
事件。
陳素春表示,博愛座廢不廢、名稱改不改,衛福部尊重各界意見,未來擬召開研商會議,
邀請專家與民間團體代表討論,另找交通部溝通評估,只要有共識就進入修法程序。在此
之前,建議大眾運輸工具可效法台北捷運,利用識別貼紙或別針,讓弱勢民眾能「安心」
坐博愛座。
身心障礙聯盟秘書長滕西華表示,博愛座的意義是鼓勵社會看見病弱民眾的需要,但有些
病弱民眾不容易一眼就看出來,矯枉過正下,導致「正義魔人」出現,使坐博愛座的病弱
民眾遭責備,還拍照上網公審。
滕西華說,雖然有廢除博愛座的呼聲,但站在身障團體立場,要改變的應是民眾價值觀,
「難道博愛座廢除了,就不讓座給拄柺杖的人嗎?」培養全民同理心才是重點,認識「誰
」有需要博愛座,而不是只靠法律來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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