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 猥褻乾媽、性騷女友 他卻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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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境圖與文無關。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江男被控性騷、猥褻鄰居小美(化名),被害人說,他突以雙
手抓我胸部,又強親雙唇。江男乾媽也稱慘遭毒手,江男又被控,趁她在浴室時,強行潛
入,再撫摸我的胸部;另次也以生殖器摩擦我身體,同時也不忘強搓雙乳。江男因此被告
妨害性自主,他開庭時則大喊冤枉。
江男說,小美是自己女友,不知他為何提告;乾媽部分,他解釋,因父親曾承諾每月給她
1萬元,但未履行,才會挨告。台北地院法官認為,就小美部分,若江男真有犯行,將他
趕出屋外即可,但卻未做,顯然不合常情;乾媽部分,法官採信未付錢說法,認定她供詞
不實,不予採信。全案日前判江男無罪,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