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msy37 (炸掉了)
2016-09-26 09:26:52不是想檢討被害人
是想檢討輔大本身
現在看一看,會發生這種事情的起點似乎就是在被害人參加系上活動喝酒
疑?記得以前唸大學的時候,酒不要違禁品嗎?
系上活動喝酒,代表學校也在這點特別寬鬆吧?
這件事情輔大也沒有特別出來切割耶?
所以不是學校違禁品嗎?輔大心理系沒有規定嗎?
是說就算出來切割,輔大跟輔大心理系本身不管怎樣都臭了
作者:
emperor (歐派‧蘿莉‧狸貓‧翼)
2016-09-26 09:27:00大學生都幾歲了...
作者:
lordwill (熊的爆發力!!)
2016-09-26 09:27:00輔大好像只規定不能吃豬肉
作者:
Bokolo (舶客樓)
2016-09-26 09:27:00學店品質
作者:
atoto (手頭的煙點著一支擱一支)
2016-09-26 09:27:00有情慾流動系戰神 你敢嘴?
作者:
zhttp (zhttp)
2016-09-26 09:28:00你就是想檢討被害人吧 喝酒是犯什麼法
作者: MacOSX10 2016-09-26 09:28:00
我看到那段覺得很奇怪 就不想管這事了
作者:
icexfox (東玉景)
2016-09-26 09:28:00你是想說什麼?
作者:
GGWP (GGWP)
2016-09-26 09:29:00二樓XDD
作者: degneva (a7x) 2016-09-26 09:29:00
大學頂多就是沒賣酒而已 你要帶進去喝 沒人管的著
作者:
watashiD (watashiD)
2016-09-26 09:29:00以系的名義辦活動確實不適合提供酒類給學生
作者:
demarcus (lamarcus)
2016-09-26 09:30:00幾0年代思想 這廢文夠廢 滾
作者:
fukoff (譙古十三號)
2016-09-26 09:30:00不能喝酒那念大學幹嘛
作者:
EatMe37 (= ==")
2016-09-26 09:31:00那也不是系上辦的活動 同學們自己約管的著嗎
作者: kikstokyo (騎鵝) 2016-09-26 09:31:00
東海裡面的愛買也有賣酒捏@@
作者:
CCLLOW (饅頭宅男廢女神)
2016-09-26 09:31:00一堆學生都會在學校喝酒阿...這有什麼問題 = =
作者: colbert0626 (小華) 2016-09-26 09:32:00
先說說看你是多久前念大學?念的是哪一所?
作者:
miketk (麥仔茶^O^)
2016-09-26 09:32:00等一下..不是檢討性侵改成檢討喝酒了??
作者:
ilohoo (ilohoo)
2016-09-26 09:33:00二樓,是不吃牛肉吧!
作者: MacOSX10 2016-09-26 09:33:00
跟夜店撿屍案有87%像的事件發生在教育場所w
學校便利商店有賣酒捏 112就有112連合作社都在賣惹 還三小違禁品 你還在戒嚴喔
作者: crydadkimo (豆漿大帝) 2016-09-26 09:37:00
可以喝阿
作者: ellisteng145 (Ellis) 2016-09-26 09:45:00
校內喝酒到底有啥問題 沒學校在管的吧
作者: jfriendtw 2016-09-26 09:45:00
天主教你能嘴?
是你論述不夠嚴謹,你自己看看你認為被強姦是因為學校沒保護好,反之有保護好,難道就不會發生嗎?學校是加害人嗎?學校有監督管理周之責,但絕非造成本案發生的主要原因,凱民的錯誤,不會因為學校沒管理好,就變成是學校的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