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蕭曉玲:柯文哲用錯人 才被蒙蔽

作者: ABON0828 (明霖)   2016-09-26 10:55:31
※ 引述《kingcallme (無想肥宅轉生)》之銘言:
: 這裡不討論監察院糾正案的效力問題
: 如果我們在此純粹就依監察院的糾正案來看
: 郝市長時期的北市府在解聘蕭大老師的行政程序上是有瑕疵的話
: 不啻說明了依目前的制度來看,要去汰換一個不適任教師是有多麼的困難不是嗎!?
: 困難到必須要以所謂一個有瑕疵的行政程序才能去汰換一個不適任教師
: 更何況這位蕭大老師在原學校中山國中還是一位相當有爭議性的教師
: 在教育部103年1月15日的「臺教授國部字第1020134807」號函當中
: 更進一步詳述蕭大老師當初被中山國中學生、家長以及其他老師指證的不當行為
: 現在北市府讓她復職是一回事,到時候有沒有別的學校敢收她又是另外一回事
我真的快笑死了...
要汰換不適任教師很困難?
困難到要用有瑕疵的行政程序去汰換?
你這結論到底哪得來的?
監察院的糾正文你有去看過嗎?
沒看過? 我幫你找!
HTTP://goo.gl/mHx6F4
公聽會的內容你有去看完嗎?
沒看過? 我幫你找!
HTTP://goo.gl/qQFVT8
監察院糾正的內容有什麼?
沒照解聘程序,該在場的人不在,不該來的都來了:
沒找學科召集人(蕭案是要找藝術學科)召集會議討論,並讓蕭給書面答覆 (很困難?)
然後當事人(蕭師)應該要在場的教評會
可是很羅生門的"沒通知到"蕭老師耶!
但是該來的沒找,不該來的都到了!
不該列席的"督學"跟"家長會代表"都出現了
程序由上至下:
此案是由"督學"收到陳情,指示校長成立調查小組來"明快處理"!
(直達督學,這投訴的背景很硬喔! 大概是姓"郝"吧!)
調查成員不合法 & 結果沒公開 & 不讓當事人答辯 & 一案兩罰:
校長成立的調查小組發了一堆問卷請學生"勇敢指控"蕭老師的惡行
(By the way,小組成員全由校長指派,可是校長實際上沒這權力耶!)
調查完了,結果沒公布,也沒讓當事人看&答辯,
"查證結果"直接送去考績會
懲處結果出來了,考績會決議大過一支...
不過看來投訴的郝姓家長不滿意
隔了2天又再開了一次考績會
這次決議直接解聘!!
由以上幾點來看
要汰換一個不適任的教師真的很難
那些該找來的人都很難找齊!
那些不該來的人都很難趕走!
考績會要懲處什麼結果實在很難掌控!!
還是直接找郝爸爸投訴來的有用
直接最速件
憑著不具名的家長指控當引子
不用多久就能解聘一個教師!!
作者: kuninaka   2016-09-26 10:56:00
會有人跟你跳針說監察院不可信
作者: romusutoru (Qoo ⑥ω⑥)   2016-09-26 10:58:00
業障重的看不到這篇啦
作者: kuninaka   2016-09-26 10:59:00
不然就是跳針行政法院定讞了
作者: a22880897   2016-09-26 11:16:00
就兩件事 不適任是一件事 用不合程序手法把你弄掉是另一件事
作者: tony20529 (小軒)   2016-09-26 11:28:00
某柯不是不按行政流程走嗎?不要自己講的都有理說別人無理台灣就是有前朝思維那叫沒救沒救之人去醫院實在點每個都前朝來前朝去。哪時要前朝怪罪到日本跟荷蘭??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