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為了賺錢 賺錢為了生活
七天有薪假
不管你有沒有放過
砍了以後就完全沒了
等於什麼
本來有7天是放假,不扣薪 工時0 薪水照拿
變成7天要上班 工時56 薪水照拿
但是國定假日要兩倍薪 工時56 薪水X2
本來可以放假,所以被凹了56小時的工時
本來加班費兩倍,所以少拿了1倍薪水
我是比較現實啦,用錢算用假算,假=錢嘛
看到還有人在爭工時啦,勞檢啦,三小一堆的,那堆錢又進不了我口袋,
你多出來的工時,就是省了老闆的成本
留著,就算你放不到,起碼有機會凹,
砍了,不論如何,你每年就是多做56小時,還少拿一份薪水
是不是大家都不在意阿??有沒有掛阿??
有興趣算一下 把你的 本薪/240*56 就是你56小時的加班費
不過我看在意工時啦,勞檢阿,底層會失業阿,企業會出走阿,蠻多的
都不太在意錢啦,有沒有掛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