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551926111 (Achilis)》之銘言:
: 其實從這點可以看出禁行機車前些年車種分流的謬誤。
: 從影片中可明顯看出內側為禁行機車。
: 致使機車需在外側行駛。
: 在當初車種分流思維下設計出來的道路方式,
: 乃至要使四輪與慢速二輪車能獨立行駛。
: 但能確實做到嗎?
: 再實施這些政策後,機車族的傷亡率依然高居不下。
: 若單從數據上來看,機車傷亡數明顯高於汽車。
: 但若從每萬輛的比例上來看,
: 他馬的 汽車每萬輛肇事率幾乎皆高於機車,
: 更遑論營業用車了,操他馬的害死多少機車用路人。
: 在台北市,安全的高架道路,還不是快速公路喔,
: 當初多少民眾說黃牌開放上去後會血流成河。
: 但是我相信只要有在上面騎車過的人,
: 都知道相較於平面多處的交叉路口。
: 反而是安全的多。
: 如此,白牌機車族還要傻傻的騎在危險的外側車道?
: 更別說過高速公路還要鑽狗洞?
: 過橋的機車還得與速差大的單車一同使用一樣的路?
: 你他媽的一台125跟一台二腳力的車最好是這樣放一起啦!
: 林北支持內側禁行汽車啦!
: 快速公路事件統計(感謝版友Bency提供數據)
: 重機 汽車
: A1 A2 A1 A2
: 101 0 1 4 174
: 102 0 1 4 172
: 103 0 7 4 284
: (資料來源:A1交通事故變動概況: http://stat.motc.gov.tw/mocdb/stmain.jsp?sys=
其實幾年前馬桶執政時,
交通部就承認禁行機車是失敗的政策,
最主應有二點:
1.交通部自己公布資料禁行機車越嚴苛的車道,
機車傷亡率越高,肇事率也越高,
所以後來地方檢討時,
有些就測試把禁行機車道逐漸取消,
像台北市的忠孝東路、光復南路、和平東路...等等,
許多禁行機車都取消一、二條,
住台北市通勤多年的人應該都知道,
結果當初一取消以後果然傷亡率和肇事率大下降,
每取消一條就下降一些,所以有效當然至今未改回,
但是全部取消部分,官員還是有汽車優先情節,
不敢貿然動手,所以許多大路再怎樣砍,
至少還是留一條禁行車道。
2.禁行機車當初官員被質詢時,認為是為了車種分流,
但是當被質疑那慢車道請全部給機車自行車優先,
並增加四輪以上不能長時間行駛外側的罰則,
簡單說就是「要分可以,大家一起分,不准雙重標準」
官員這時候就左顧言他...
所以當時就被人看破手腳,
什麼車流分道、為了交通順暢,通通都是假的,
四輪保護主義才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