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針對桃園空職工會批評 華航回嗆了

作者: elmotze (On my way)   2016-10-06 10:53:38
反搭便車條款在這個案例的問題是出在實務運作上.
假設一家公司的員工分屬A B兩個工會.
有一天A工會和公司簽署了團體協約X,
並約定X協約內容只能適用於A工會成員.
在這裡有兩個條件狀況
(1)X協約無法拘束公司與B工會的團體協約權.
那B工會當然有權和公司簽署一樣內容的團體協約.
在法律上, B工會成員並沒有搭A工會的便車.
但是在事實上, B工會成員和搭A工會的便車沒有兩樣.
(2)那若是X協約可以拘束公司和B工會的團體協約權呢??
那公司可以大大方方的成立御用工會,
用該工會的團體協約拘束任何後進工會的團體協約權.
這當然是不能被容許的事情.
顯然只有狀況(1)可以成立
因此工會當然可以和公司簽訂反搭便車條款,
但是它無法拘束其它工會與公司簽訂一樣甚至更好的條款.
法律上, 反搭便車條款是被承認的.
但在華航這個案例中, 反搭便車條款是無用的.
主要就是華航企業工會的協商籌碼本來就比桃園空服員工會要來得多.
作者: rain2000 (heavy rain)   2016-10-06 10:56:00
讚 簽了以後 公司其他人都不能加薪了 ㄏㄏ
作者: u9005205 (seastar)   2016-10-06 10:57:00
藍藍路本來就站高山,看馬互踢,錢算什麼?焦土換政權,復辟之後,要錢有錢,要權有權……
作者: lml99 ( )   2016-10-06 10:59:00
同意阿 職業工會為什麼可以管到沒加職業工會的人
作者: stock999 (史托克柰褦錼)   2016-10-06 11:00:00
為什麼要立法「防搭便車」,就直接立法通通加入工會。
作者: fbiciamib123 (Lin)   2016-10-06 11:00:00
倫家是高級天龍員工捏
作者: stock999 (史托克柰褦錼)   2016-10-06 11:01:00
當然公會成員。
作者: u9005205 (seastar)   2016-10-06 11:01:00
何當然可以藉力使力,華航是誰的?何在還沒華航化之前,搞不好連厠所在哪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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