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學生下三濫 教授判賠三萬元
2016-10-08 01:23聯合報 記者呂開瑞/桃園報導
北部某國立大學許姓法律系教授兼研究所所長,在課堂上罵學生「敗類、
下三濫」,桃園地院認定侵害學生名譽,判賠三萬元。
葉姓女學生向桃園地院指出,一○三年一月間就讀法律系時,因使用電腦
膳打行政法期末報告,被許姓教授評定成績卅七分。後來許姓教授被人檢
舉未準時上班,懷疑是她檢舉,當著全體研究生的面開罵「有一個人期末
考考卅七分」、「有這樣的敗類,巴不得把我們捧上社會新聞版」、「不
要搞這種下三濫的手段!這是你的品德問題、不知羞恥、真沒出息」。
葉姓學生認為受辱,聲稱許教授還私下找其他學生威脅「要讓她畢不了業
」,她只好「被休學」,事後打民事官司向教授求償。
法院審理時,許姓教授指出,檢舉黑函都是不實指控,當天發言沒指名道
姓,且每位同學不知道別人成績,他已善盡注意義務,是葉姓學生對號入
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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