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電子報
2.完整新聞標題:
談18歲投票權 黃益中:保證金是問題
3.完整新聞內文: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18歲投票權」曾在上屆立法院備受關注,最終卻因被與「不在
籍投票」、「閣揆同意權」等議題綁在一起,必須包裹表決而付諸流水。民進黨立委蘇巧
慧昨表示,她支持投票年齡下修;國民黨立委蔣萬安也力挺表示這樣年輕人會更關心公共
事務。公民教師行動聯盟發言人黃益中更提到,參選繳交的「保證金」也是一大問題,當
選者可拿回保證金、落選者沒達一定票數則被沒收,非常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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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蘇巧慧力挺投票年齡下修至18歲。(資料照,記者劉信德攝)
據《風傳媒》報導,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以及關注世代正義連線昨舉行「為修憲
找出路,為世代求正義」論壇,對於選舉及被選舉權的年齡限制,蘇巧慧說,她支持選舉
權下修,因現今資訊流通,大家一言一行在在網路上都看得見,且讓年輕人有投票權,候
選人才會更重視年輕人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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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立委蔣萬安則認為,也不應該限制年輕人參選權利。(資料照,記者張嘉明攝)
蔣萬安則認為,除了投票年齡下修之外,也不應該限制年輕人的參選權利,他舉英國為例
,英國之所以將被選舉權下修至18歲,是因為他們年輕選民投票率非常低,希望讓年輕人
關心公共事務。他說,或許年輕朋友能否選得上是另一回事,但至少不要限制他們參選權
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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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教師行動聯盟發言人黃益中提到,參選「保證金」也是一大問題。(資料照,記者羅
沛德攝)
黃益中則說,除了降低選舉年齡之外,其實最根本問題是「保證金」。他指出,不同層級
的選舉要繳交20萬元至200萬元不等的保證金,落選者未達到一定得票數,保證金會被沒
收,但當選者可拿回保證金,還能獲得補助款,這非常不公平。
最後他對著立委蔣萬安與蘇巧慧說,「這個不用修憲」,只要在選罷法「修法動一動就可
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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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857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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