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拾荒翁顧癌兒病妻 為1元寶特瓶遭送辦

作者: tml7415 (演員)   2016-10-18 09:36:29
台灣人真的是
理盲 又超級無敵矯情的
偷東西就是偷東西
哪有因為東西放在路邊 就可以隨便拿的道理?
是不是舊車 很多灰塵停在路邊 就可以隨邊拿去開啊? 白癡嗎?
一堆撿破爛的那種超不要臉
整個地球都當他的一樣
另外要用亂丟垃圾 還是啥來護航的真的洗洗睡
不要只是打嘴砲 快去檢舉該店家阿 看你也不敢啦
作者: winu (受監護宣告ing)   2016-10-18 09:37:00
74年4225判例參照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6-10-18 09:37:00
可以職權不起訴啦,微罪不舉並不代表無罪啊
作者: yoshilin (明明可以靠臉吃飯)   2016-10-18 09:37:00
掃街清潔工未來禁止掃寶特瓶
作者: Jachu (邱顯元)   2016-10-18 09:38:00
打奶砲和口交都是視覺比較爽 功夫好的女生都是在作的 女友
作者: turst (四番)   2016-10-18 09:38:00
行政院表示:太陽花是政治事件,撤告!!
作者: twdanny5566 (我難過)   2016-10-18 09:38:00
微罪不舉 一元也在起訴 浪費司法資源
作者: lolic (lolic)   2016-10-18 09:38:00
有些就很機掰 球場打球喝的水瓶也給你幹走
作者: GermanNavy (剛射了三發在金剛肚子裡)   2016-10-18 09:40:00
這種的會被人賭爛告  就是已經偷很久了
作者: kerodo (kerodo)   2016-10-18 09:40:00
偷東西要有犯意。。。此案不算竊盜。應該啦。。。
作者: phix (88)   2016-10-18 09:41:00
事情對不對 也有程度的問題 這種蒜皮小事別鬧了
作者: x04nonesuchx (肥嘟嘟撞破門)   2016-10-18 09:44:00
亂丟的垃圾不能撿喔~~清道夫經過你家是不是還要敲門問你門口菸蒂是否你的
作者: jason91818 (jason)   2016-10-18 09:50:00
垃圾丟垃圾垃圾不會放店裡 放騎樓?水準欸不過有這篇回文 沒水準沒公德心不意外啦
作者: phix (88)   2016-10-18 09:52:00
想為了爭一塊錢 花了上千元成本去爭 那也算了
作者: CCNK   2016-10-18 10:04:00
法律就是要消滅矯情弱勢啊,太棒了幫你說說OS
作者: justwantgo (....)   2016-10-18 10:08:00
怎麼沒人告店家亂丟垃圾侵占騎樓?擺明欺負弱勢 寶特瓶亂丟在路邊有什麼證據是你的
作者: GHowPan (豪洨)   2016-10-18 10:09:00
東西放騎樓
作者: piece1 (...)   2016-10-18 10:15:00
東西放騎樓..先開張單子!店家就孬了
作者: ev331   2016-10-18 10:26:00
我們都放回收在樓下電線杆讓他們撿啊你自己在反串哦 跟電影院把飲料放通道又不一樣還是你都會拿有價值的鈔票歐歐錢包才撿
作者: sampsonhugh (夏)   2016-10-18 10: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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