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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整新聞標題:
少女直播 淚控性侵
3.完整新聞內文:
【楊永盛、田兆緯、劉昌松╱連線報導】臉書不公開社團「爆料公社」昨晚有一名16歲少
女,自稱周二(18日)遭前男友強擄,並「強逼發生分手砲」,她控訴對方是「恐怖情人
」,她「真的會害怕」,這場約10分鐘的直播估計1.5萬人觀看;而少女血淚控訴前,她
的友人先po出其前男友「自白性侵」影片,並預告少女將控訴被性侵過程,這段影片在短
短不到2小時內點閱率破17萬。少女的直播讓正偵辦此案的警方傻眼;警方說,少女前男
友初步坦承性侵。
律師劉正穆表示,男子涉對16歲少女強制性交,最重可處10年徒刑,若強押少女,觸犯妨
害自由罪,最重可處5年徒刑
男方疑被威脅自白
被害少女昨晚8時許,在爆料公社以不露臉直播方式控訴,一年前和前男友(21歲)相識
,同居期間對方疑有毒癮,會凌虐小動物或常對她恐嚇威脅,她的臉書和行動通訊也被盜
用,好不容易趁他昏睡時逃出來,後來以簡訊要求分手,沒想到竟是噩夢的開始,家人和
朋友都遭到騷擾。
而早在少女網路直播前一個多小時,少女一名李姓男網友預告要分三集,po出「少女被擄
性侵長達1年」過程,並先po出用手機拍攝、約1分30秒的男子自白畫面,影片經後製並加
字幕,該男自白描述周二如何約少女談判、強帶她回家性侵。
李男在影片末語帶玄機說:「為何加害者他會自白?自己猜猜,一定是某種壓力咩。」前
男友則在臉書反嗆李說:「你拍影片時,拿什麼東西壓著我肚子?」警方說,不排除前男
友被脅迫拍下影片,將傳喚相關人釐清案情。昨晚少女前男友在臉書自稱有吸毒,少女也
有吸毒。
少女前後說法反覆
昨天上午,少女接受三立電視台專訪,她指控前男友是「吸毒的恐怖情人」,交往期間曾
遭暴力和言語恐嚇,半年前決定分手,但一直被糾纏,甚至被他以手機定位追蹤,感覺很
沒安全感。她指控,周二凌晨兩人相約在一家超商外碰面談判,她被前男友的友人強推上
車,由於無力反抗,被帶到前男友家中性侵。
承辦警分局昨晚說,少女周二上午在現任男友陪伴下報警,稱前男友對她有不禮貌舉動,
但說:「我什麼都不要告。」後改口要告妨害自由、要求申請保護令。警方說,第一份筆
錄製作後,少女又改口稱一年前跟前男友同居時,多次跟對方合意發生性行為;當天下午
少女又跟社工稱周二遭「強押上車,逼發生分手砲」。
警方說,當天傳喚少女前男友,當事人坦承性侵。警方調閱超商監視器,並未清楚看到少
女被強押上車,少女事後搭其前男友轎車返回超商,直接上現任男友的車,雙方未在現場
起衝突。雖然少女供詞反覆,但本案仍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受理,全案還在偵辦中,懷疑雙
方對案情有所保留,不過怎麼也想不到當事人竟在臉書說出過程。
友人致電聞求救聲
《蘋果》昨專訪李男,他表示,上月底少女突然來找他,問他可否介紹工作,他幫少女安
排,事後才得知少女有個恐怖情人。過了幾天,少女前男友央求見少女,他以為可透過溝
通讓雙方分手,沒想到是噩夢的開始。
他說,有一次他安排雙方見面,以為可徹底解決事情,還提醒少女結束後電話報平安,想
不到直到凌晨零時,少女還不回覆,他打電話給少女,竟是少女前男友接聽,一旁是少女
的尖叫、求救聲,原來少女早被擄走。雖然他趕快找到少女,並把少女救回,且決定不再
讓他們見面,但少女前男友威脅他,還說要找人、拿槍來找他,讓他心生恐懼,後到派出
所報案,對方才收斂,甚至向他們求饒,所以他才會用手機錄下對方自白。
若非事實涉誹謗罪
不過,他陪少女到派出所作筆錄時,警方卻表示沒有明顯事證,要告也告不贏,讓他相當
無奈,「難道要發生事情,警方才要來收屍?」
承辦的派出所長則喊冤說,受理報案馬上調超商監視器畫面,少女起初不願告妨害自由罪
,是他堅持並強烈建議申請保護令,少女的男友也在場,全程都有錄影,怎會說警方不關
心?
對少女公開指控性侵,律師黃仕翰指出,若事後證明非事實,涉犯《刑法》最重可判一年
的誹謗罪;若少女前男友是被人逼拍自白影片,強迫他自白的人恐涉最重5年的剝奪他人
行動自由,及最重3年的強制罪。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61022/37425246/
5.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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