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
2.完整新聞標題:
摔壞男同學手機 少女被逼「腳交」肉償
3.完整新聞內文:
食髓知味 逼淫5次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國中少年阿強把手機給同學小美(均化名)使用,但小美不慎
摔壞,阿強竟要她打手槍抵償,甚至學日本A片,要小美以雙腳夾住他的「小鳥」進行「
腳交」,又以下體磨蹭她胸部、大小腿,事後再以幫她辦SIM卡違約金7000元,逼小美打4
次手槍;新北地院法官認為阿強所為妨害小美的人格發展,判阿強與家長賠償60萬元。
國中生被判賠償60萬
小美提訴指出,前年和阿強聊到手機話題,阿強表示有一支不要的G-PLUS手機可以給她使
用,3、4週後她不慎摔壞,阿強得知要求賠償7000元,或以打手槍代替,由於阿強不斷騷
擾,她只好答應。
小美依約到阿強住處打手槍,但阿強卻摸她胸部,甚至要她「腳交」,還以下體磨蹭她身
體;但他仍不滿足,又以辦SIM卡違約金要7000元為由要脅,雖她根本沒拿到SIM卡卻又被
迫打4次手槍。
事後,她告知男友,也償還7000元,阿強卻說沒有還,在臉書嗆她還要再打3次,甚至留
字條:「別讓我爆走」,由於老師及家長介入,阿強的犯行曝光,少年法庭裁定交付保護
管束,但阿強與家長都說遭誣陷。
不過,兩人臉書有對話明確記錄阿強惡行,法官認為,除小美指述、手繪格局圖外,又有
證人,阿強在臉書對話,認定他以手機逼小美手淫。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046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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