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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女同學大腿 8歲童被認定性騷
2016年10月30日
【蔡永彬╱台北報導】北市某國小男童家長向《蘋果》投訴,指去年就讀小學3年級的兒
子上課換位置時,不慎碰到女同學大腿,事後遭校方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判定性騷擾成立
,該家長批小孩什麼都不懂,學校判小孩性騷是處置過當。該校指,此案是依《性別平等
教育法》程序處置,該男學生確實行為偏差,已予以輔導,會再和家長溝通。受害女童家
長則駁斥,指男童家長說法顛倒是非。
男方批處理過當
男童家長指,兒子當時才8歲,不具備性知識,性平會憑女童家長言詞就判定性騷成立,
處理過當,且國小低年級的性騷宣導太少,應告訴學童「非故意碰觸」也是性騷擾。
女方控顛倒是非
但受害女童家長昨也向《蘋果》指控,該男童已是欺負同學的慣犯,且男童在騷擾女兒時
,雖然女兒當時大叫:「色狼!你不要摸!」還是遭男童騷擾,他們事後申訴也承受許多
壓力,認為男童家長喊學校處理過當,根本是顛倒是非。
該校校方指,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性騷案件須交由性平會進行調查,此案細節不
便對外透露,但案件經性平會兩次調查,皆認定性騷擾成立,也駁回男童家長申訴,校方
會持續輔導、修正男童偏差行為。
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性平會若判定性騷擾案件成立,除要給予加害人輔導外,也
需視情節需要給予懲處或上課。北市教育局說,當事人年紀太小,校方性平會雖判定性騷
擾成立,但重點是要給予輔導,並沒額外懲處,此案由校方持續輔導中。
台灣性教育學會祕書長馮嘉玉指,依現行制度,校方有義務將性騷案件交由性平會處置,
並做後續輔導;且國小低年級時「人我界線」已是教學重點,男童辯稱不知此事也不太可
能;校方應讓他知道此舉已讓同學受到傷害,家長也需要教育,若現在不告訴小孩這樣的
事情是不應該的,以後可能變本加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