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堆人搞不清楚公家機關的現狀
現狀是 所有的陳情、舉發、報告都要列管的好嗎
今天有民眾檢舉某家麵包店衛生有問題
衛生局就必須在時間期限規定內,派員前往稽查
然後視情況 開勸導單 或 罰單
再不改善 再處以怠金 會其他行政罰
消防安檢等也是一樣 很多店的消防安檢不合格 被檢舉了就要查
老實講 公家機關收到檢舉信,就必須處理,這是依法行政
但檢舉必須是實名舉報,最好是檢附證據。
今天被檢舉了,不去查,承辦人員會有大麻煩
也不要積非成是 說為什麼別人開店也有問題怎不去查 只抓我?
問題就是你被檢舉啦 妳覺得別人有問題,也可以找證據然後具名檢舉啊
公家機關一樣會受理的
那闖紅燈被警察抓,要不要叫說別人也闖怎麼沒被抓?
道理很簡單明瞭 不用扯東扯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