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七天假的法源基礎是什麼
勞基法施行細則第23條 性質只是一種法規命令
如果覺青 覺得因為放一些黨國假覺得不爽 事實上民進黨可以透過
請勞動部提修正施行細則有關一些國定假日名稱 及日期法案 公告草案後
送行政院院會通過 然後實施就好 難道你覺得現在國民黨還有能力像民進黨
可以把施行細則的修法拉下來退回嗎
勞工爭取 國定假日七天假 並沒有執著一定是要放哪七天
要的只是維持七天國定假日 休假的權益而已
依照你的理論 這個假跟黨國有關的就砍
那你手上有的百元鈔 要不要都送我 上面是 孫中山的畫像耶
那你身上有五十 十元五元一元零錢要不要送我 上面是 蔣介石跟孫中山的圖樣耶
如果你拿到貳百元鈔票 要不要也送我 上面也是蔣介石的畫像耶
笑死人 上面都是錢 都是實際的權益 腦袋壞掉的人才會說
喔喔 上面有黨國標誌 所以我不要了 上面有黨國標誌 改掉不就好了
有黨國符號的國定假日 也是修法換掉名稱 或是 換個紀念的假日就好了
怎麼會有腦殘一直說 喔喔 那七天假 有黨國色彩 所以砍掉不要放喔
那你怎麼不腦殘到 把你身上的 貳百元、百元鈔 跟 零錢 通通送給我
幹 怎麼會有這麼蠢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