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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拘城市?高雄。
2014年11月的一個晚上,中華民國社會服務協會理事長孫健萍,夜宿在高雄市長陳菊官邸
外的人行道上。
理由是因為高雄市政府遲遲沒有理會「氣爆國賠請求案」,孫健萍展開「夜宿」陳菊官邸
外人行道的行動,希望「美麗島人權鬥士」陳菊,可以出席擔任「人權讀書會」的與談人
。
不過,「人權鬥士市長陳菊」,並沒有理會孫健萍,他派了50位高雄警察,團團「包圍」
,或說「保護」這位夜宿請願的小市民。
兩年之後,正當台北立院,為了「一例一休」的勞基法修正案,要怎樣在立院闖關通過,
而派駐大批警力團團包圍,以避免勞工團體和學生團體闖入的時候,高雄那頭根本不用等
到「闖入」,光是站在路邊舉牌,就已經被「直接逮補」。
四日上午八點鐘,不滿「高雄果菜市場徵收案」的高督盟理事長陳銘彬,以及自救會會長
吳富雄,還有助理楊豐光等人,出現在陳菊市長的官邸外。幾個人手持看板,站在人行道
上,看板上的內容,都還沒打開舉起,警方迅速的連續三次警告,隨後逮人,移送法辦。
高督盟理事長陳銘彬以違法「集會遊行法」送辦,助理楊豐光則是違法「社會秩序維護法
」,在等計程車的時候,被多名警察直接押上廂型車,送福德派出所,限制通訊、限制自
由。 https://goo.gl/k3jv4e
憲法14條:「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因為憲法賦予了人民集會結社的自由,這部「集會遊行法」長久以來,一直備受詬病,質
疑此法根本違反了憲法精神。
過去國民黨執政時代,民進黨多次允諾要修改「惡法」,還民自由。沒想到今年五月重新
執政之後,民進黨的修法態度卻轉趨保守,原本希望可能就此拿掉的「禁制區」和「警方
強制排除」兩項限制,民進黨居然無意取消!僅僅願意將名稱從「集會遊行法」改為「集
會遊行保障法」,令許多原本滿滿期待的社運團體,非常失望。
現在,這股失望,幾乎變成了絕望。
當初因為美麗島事件,而被以「叛亂罪」起訴的陳菊,現在居然僅僅因為有人在他的官邸
外面舉牌抗議(事實上牌子甚至尚未舉起),就派了警察,強制逮補,移送法辦。
那是市長官邸的路邊紅磚道,那不是市長官邸裡面,這群陳情抗議者,根本沒有侵害到陳
菊,傷害到陳菊,或是闖入陳菊的私人領域裡面,光是站在那邊,光是想要舉牌,已經移
送法辦。
兩相比較,台北的立院「保衛戰」,根本小兒科。
你還在擔心學生什麼時候會衝進來佔領議場?高雄那頭已經直接把站在馬路邊的一干人等
,通通逮補歸案。
當年的人權鬥士,現在的人權殺手;過去被警總威權迫害,現在用警察迫害別人。這幾年
,高雄幾乎已經變成「宜拘城市」,只有陳菊,可以超越陳菊。
暐瀚 2016-11-5 de 台北
文章來源,東網「暐瀚觀點」:
http://tw.on.cc/tw/bkn/cnt/commentary/20161105/bkntw-20161105003031955-1105_04
411_001.html
掛點:家住中壢又理性的馬迷大記者痛批陳菊這個人權鬥士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逕自把
「高雄果菜市場徵收案」的抗議民眾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