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outhring (廢文量販店)》之銘言:
: 大家都知道,只要有關同婚的議題,反同婚人士就會跳出來說同婚通過後會產生
: 人獸交和亂倫的現象。但我想在座的各位都知道,刑法第二百三十條有所謂的血
: 親性交罪,民法第九百八十三條也有對於近親結婚的相關規定,而動物在法律上
: 被視為物而不具備自然人的要件,若是與動物性交只有可能會違反動物保護法,
: 更別說是結婚了。但是,反同婚人士卻選擇忽視目前相關的法律規定,而用聳動
: 的語言向社會大眾傳遞錯誤的訊息。是說反同婚人士裡頭都沒有法律相關背景的
: 成員嗎?還是反同婚人士的智商低於八十七呢?有沒有反同婚人士老是喜歡把人
: 獸交和亂倫拿出來提的八卦?
我是偏向支持同性婚姻的,
但我在八卦板看到 "為什麼不能亂倫" 一時語塞
OS:對阿?我支持同性的理由似乎可以套用在亂倫上...
對此,我認為我在心中建構了一個"同性戀倫理"
"同性戀倫理"承襲了傳統倫理,不能亂倫、不能獸交等,
僅僅破除了性別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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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我支持同性戀婚姻?
我必須說....是基於我覺得"相愛的人是可以自由的相愛"
至於"父子結婚"?
不行。
我承認自己有些自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