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rdan3355 (小雪)》之銘言:
: 我反對同性婚姻合法
: 可是我不敢在外面說
: 因為大部分的年輕人、潮潮都支持同性戀合法
: 搞的反對者像是罪人
: 不太敢公然說出自己的意見
: 就像原罪一樣
: 有沒有相關的八卦
沒有吧,我身邊的人大部分都反同。
或是我不反同志,但反我兒子女兒是同志。
說什麼同性交往是人權,結婚是保障?
簡單說吧,同性婚姻就是違反社會風俗。
爸爸不能跟女兒結婚就是風俗,什麼近親繁殖會生畸形兒??…………那結紮就好了啊。
同志不能生育都有人支持了,爸爸娶女兒怎麼沒人支持??……鬼父的人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