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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小燈泡媽挨轟!王欣儀:原諒我是受害者妹妹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61123/995430
國民黨北市議員王欣儀日前在臉書PO文,除不滿「小燈泡」母親王婉諭擔任司改會籌備委員,還說她「不像是一個媽媽寫給被割喉身亡女兒的文。」針對有網友留言「燈泡媽過度冷靜讓人怕怕」,王欣儀還留言「同感」,PO文因此挨轟!而王欣儀今天也在臉書自爆自己也曾是兇案被害人家屬的身分,喊話「請原諒我因為受害者妹妹的心境」!
王欣儀在臉書PO文,娓娓道來,自己身為兇案被害人家屬的身分,才會讓自己出現了較強烈的言論。她寫道,「故事發生在我就讀高雄女中的高二,當年比我還漂亮、活躍,跟我一樣有骨氣的姊姊,在19歲的花樣年華,被暗戀她不成的同校男生,在高雄砍了30幾刀後身亡,棄屍到台南想轉移偵辦;當時也跟小燈泡等事件一樣,是很大的社會新聞...」
她描述當時母親悲痛到一夜之間頭髮全白,當時自己年僅17歲,在驚愕哀痛下,還是必須勇敢的獨立處理後事。而當時面對兇手法庭上不斷的狡賴、意圖翻供、上訴,纏訟多年,讓家屬們身心承受巨大煎熬!
她再解釋,「回歸到對小燈泡媽臉書文的回應,請原諒我因為受害者妹妹的心境,許多往事仍歷歷在目。包括我爸媽在內,到現在都還無法接受這樣慘痛的事實,一直到今日都有很深的陰霾、影響。尤其在自己也身為人母後,每每看到相關新聞,情緒仍會特別敏感、激動。我在傷口撒鹽?其實是這類新聞、事件,都會持續在我的傷口灑鹽!」
她再對自己批判小燈泡母親的文章解釋,「我的粉專貼文其實很簡單…以一個同是受害者家屬、又為人母的心情,平鋪直敘個人感覺『不像』一個目睹割喉媽媽寫給亡女的文,全文完全沒有任何『不好』、『不對』、『不行』的批評或辱罵;我尊重每個人的表達方式,也沒有好壞對錯。至於到底『像不像』?如果真有看完她臉書文的人,自有不同想法。」
支持者紛紛聲援留言「議員:委屈你了要去挖自己的傷口,一個17歲的女孩要去獨立面對這麼割心的事,真是太殘忍了」、「 燈泡媽是瘋了嗎?殺人犯應該伏法!你原諒,無辜的兒子(女兒) 你要犧牲?瘋了!這是我們未來的「司法改革委員」嗎?誰瘋了才支持她」、「真性情!」
但《蘋果》網友則有人持不同意見,留言「所以受害者的妹妹就能傷害其他意見跟妳不同的受害者家屬嗎?」
(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