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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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稅恐逾300億 遠雄圖謀「棄蛋」
3.完整新聞內文:
房產稅恐逾300億 遠雄圖謀「棄蛋」
2016-11-26
〔記者徐義平、郭安家/台北報導〕在地價稅及房屋稅等成本不斷翻揚下,遠雄集團私下
估算,就算大巨蛋案順利通過台建中心審查,五十年地租加上未來四十年的房產稅負擔恐
超過三百億元,加計建造成本後,大巨蛋營運幾乎不可能獲利,已擬訂「棄蛋」計劃,等
待北市府「下一次」主動解約時機,將直接打官司求償三百億元。
北市府冷回:想討價還價
北市府發言人林鶴明強調,依法、依約行政;財政局長陳志銘試算後,指出遠雄仍有相當
利潤空間,遠雄說法可能是爭取不要砍營業面積、是在討價還價!
北市今年公告地價平均調漲三十.三八%,大巨蛋基地調幅更高出平均值;對照地籍資料
,大巨蛋園區有五筆地號,包括逸仙段二小段三五○、三五○-一、三五○-二、三五五-
一及三五六-一等五筆,其中三五○、三五○-一及三五○-二地號等三筆調幅高達五成。
地租漲5成 稅金年繳5億
根據招商文件,原興建期間地租是公告地價一%,進入營運期間後提高到三%,但可優惠
打六折;後因評估自償能力不足,改為都採取公告地價一%計算,是全國最便宜的地租計
算方式。
依遠雄推算,大巨蛋案的房產稅恐暴增到三百億元以上,但依市府提供數據,大巨蛋案年
地租在二○○七年到二○○九年僅四二六二萬元,二○一三到二○一五年調高到六七○六
萬元,今年更大漲到破億元;就算公告地價不再調高,五十年地租估達四十六.二八億元
。
再推估蓋好後的房屋稅,因適用前年七月起調高後的每坪構造單價,平均調高約一.六倍
,概算影城、巨蛋、旅館、商場及辦公室等每年房屋稅近五億元;地租加計房屋稅,一年
至少負擔六.五億元;合計總稅負是二四六億元起跳。
稅負加造價 遠雄估難獲利
商仲業推估,大巨蛋附屬商業設施樓地板面積約六.一萬餘建坪,以每月每坪租金估計約
三千元、出租率八成,月租金收入可達一.四億餘元,一年可達十六億餘元,營運期以四
十年計,可為遠雄帶來超過六百億元的租金收入。
遠雄集團發言人楊舜欽坦言,當初沒有想到房產稅負擔會暴增這麼多,若稅負還持續增加
,且造價成本已超過三百億元,大巨蛋經營挑戰勢將拉高許多。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1055702
5.備註:
600億收入 - 造價成本300億 - 合計稅負246億= 利潤54億(40年合計....)
先投入300億建造 40年給你賺兩成的意思?